勞工法

編按:教育行業的打工仔不時遇到所謂「死約」,即簽約一方如在合約其間中止合約,要賠償對方損失,令很多工人不敢辭職。但這些條款是否有效力?是否合法?惟工新聞轉載香港音樂導師工會的文章,詳細討論了死約和毀約賠償的問題。


文:香港音樂導師工會

死約 — 大家在簽電訊合約或樓宇租住合約中經遇見,一般用意是止簽約一方在合約中間中止合約,另對方帶來損失。而這一種死約,在教育行業也不時看到,特別是在教授樂器或補習行業,有不少導師都見過這款所謂死約,更有些因此不敢辭職。但實情又是如何呢?工會曾處理過一宗 Music Friendly 和導師的合約糾紛,而這正正與死約有關。

編按:老闆要扣人工,諗得出幾多不可思議嘅理由?打工仔要點樣分辨,先唔會俾老闆「大」到?向公司借糧,是否代表公司可以隨意扣減打工仔薪金?惟工新聞得到「個人及社區服務行業職工總會」授權轉載,講講工會最近在勞審處見證的一次扣薪攻防戰。


【欠債還錢天公地道,但係咪可以因為咁而唔洗出糧?】

文:個人及社區服務行業職工總會

話說今日工會在勞審處處理一宗案件時,旁聽了另一宗在正處理的個案。事主因追討僱主欠薪而在庭追討欠薪引致的一切賠償,當法官問公司會否同意支付欠薪時,公司竟然回答指知道有欠薪,但不同意支付。

【惟工百科】勞資審裁處每日均有十多宗案件開審,因此進法庭聽審的話,一個早上很有可能會聽到兩三宗案件。昨天惟工新聞前往採訪吳志輝遭漢莎天廚不合理解僱案時(報導見此),亦旁聽了一宗復康中心護理員追討欠薪的案件。雖然那是一宗較為普通的欠薪案件,但當中有不少細節很值得打工仔留意。
 
事發在2016年10月。當時湖居復康中心剛剛取得牌照開業,莊女士獲邀作為中心的股東之一,同時獲簽約聘用為護理員,訂明月薪12,000元,工作時間為每日早上7時至晚上7時,每週休息一天。可是做滿一個月後,中心推說沒有錢,再三詢問下仍未發工資。到了12月中,莊女士因病早退,主管卻來電說他不用再來上班。莊女士在多次追討兩個多月欠薪不果後,終於入禀勞資審裁處,同時追討7日代通知金。
 

【惟工百科】在上一篇文章,我們講解了簽合約的注意事項。但即使你順利簽訂了合約,危機仍未解除,真正的挑戰在上班期間才會碰到。以下介紹防身三式,學會在工作場所保護自己。

一.​ ​自行記錄防老闆出蠱惑

職場陷阱無處不在,由OT補假到累積大假日數,由佣金計算方法到犯錯遭警告,都可以出現問題。為了保障自己,你需要盡可能保留一些資料,在有需要時向老闆據理力爭。尤其是打散工的朋友更需要謹記這一點!雖然到了勞資審裁處,沒有證據可以說是十拿九穩,但有些基本資料必須保存:

【惟工百科】開工第一件事,當然是簽合約。在簽訂僱傭合約時,必須細心留意以下事項,以防原本為了「保障雙方」的合約變成單方面保護老闆。根據過往接觸到的案例,我們整理了幾個容易依法中伏的地雷。
 
合約內容要睇乜?
 
1. 公司名稱?
 
如果你簽合約的公司與實際工作的公司名稱並不一致,一旦發生勞資糾紛,無良老闆有可能不認你是他的員工,這會對追討權益造成困難。
 
2. 受僱還是自僱?
 
只有受僱者才受《僱傭條例》保障,被「假自僱」的打工仔可以盡量在工作中取得證據,在有需要時推翻假自僱合約,例如由以下幾點入手:

【惟工新聞】為了不想支付產假成本,老闆百般刁難企圖逼走懷孕員工,在香港並非罕見事例。但即使頂住壓力捱到誕下孩子並放完產假,硬淨的桂瑩(化名)依然逃不過收大信封的下場。曾任職電器公司職員的她向平機會求助,僱主一再拒絕出席調解會議後,平機會竟決定停止協助。事件擾攘超過一年,想找新工作餬口也有困難,抱著孩子的桂瑩對前路甚感無奈:「無呀,可以點打算啫?」

懷孕歧視的後遺症,絕不會隨著分娩而結束。

僱主收懷孕通知後態度大變 向作小產員工施壓

桂瑩年輕精明,訪問時帶著一疊整理好的文件向記者大方解說,中英文都難不倒她,一面講解之餘還一面哄女兒睡覺,顯然不屬典型想像中的無助受害工友形象——可惜這依然不足以讓她討回公道,更因而產後抑鬱,須服用精神科藥物。

一切得由2014年說起。當時桂瑩剛獲「浚達國際市務有限公司」(下稱浚達)聘用,在位於鰂魚涌工廈的陳列室擔任接待員,處理顧客的維修查詢和退貨要求。因家人是長期病患者須經常陪診往返醫院,她每星期得請假兩天以便照顧,老闆亦表示同意,未有留難。如是者數月後桂瑩順利通過試用期,更在翌年獲老闆在公司Whatsapp群組點名大讚「工作認真」,其後甚至因工作表現優異獲發額外獎金。付出得到肯定,事事順風順水,但到2015年4月將懷孕消息通知老闆,待遇迅即急轉直下。

編按:情人節,不但週街商場食肆時鐘酒店的服務業員工做到氣咳,就算想請假過節的打工仔也未必可以如願。工會幹事劉家樂解說《僱傭條例》,無論想請假過節的有情人抑或想加班避節的單身狗都各有攻略。不想最後一刻請假失敗,又或者避節避到加班無補水的朋友,萬勿錯過。
 

 
文:職工盟個人及社區服務行業職工總會組織幹事劉家樂
 
情人節,一個極度殘酷的節日,不論是單身狗還是有伴侶的,在這個日子還是十分痛苦。單身上班要忍受同事收花放閃,放工又要眼看街上一對對;有伴侶的也許要煩惱節日如何過,處理不當,後果將慘過減人工。因此單身與否,作為打工仔嘅大家,還是了解返少少勞工法例先好。因為呢一個,涉及嘅嘢都可以好多。
 
編按:Pokemon Go終於抵港。一時間人人變成精靈訓練員,紛紛走上大街小巷修行。但修行是一回事,惟工新聞提提大家要注意安全,事關在外國已有不少與Pokemon Go相關的意外發生,從車禍到劫案都有。為免樂極生悲,惟工新聞特意轉載工會幹事劉家樂的文章,讓各位身兼打工仔的精靈訓練員了解修行期間的勞工權益。

不正經勞法小知識:外勤工作捕捉Pokemon注意事項

【惟工百科】廚師楊羽中(中哥)本月18日疑因政治理由遭「君逸軒」無理解僱,惟工新聞早前曾報導事件。惟香港法例落後,《僱傭條例》當中的「不合理解僱」管制漏洞甚多,形同對無理解僱大開中門,打工仔面對政治打壓近乎無法可管。

法例歧視零散工 點炒都「合理」

中哥在君逸軒受僱不足一個月,法例能否保護他免於涉嫌出於政治逼害的解僱?答案是不能。根據《僱傭條例》第32K條,假如解僱無關以下任何一個範疇,即屬「不合理解僱」。

  1. 僱員的行為
  2. 僱員在履行其職務時的能力或資格
  3. 裁員或其他真確的業務運作需要
  4. 法例規定
  5. 其他重要原因

問題是並非全港所有打工仔均受以上法例保障。只有在通稱「四一八」的連續性僱傭合約(連續工作四星期或以上,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中受僱不少於24個月的員工,才受到法例庇蔭。任何不符合「四一八」的零散工,或年資不足24個月的合約工,無論老闆以任何埋由開除他們,依法皆不屬「不合理解僱」。受僱時間不足一個月的中哥,鐵定出局。

合法地「不合法」 僱主炒大肚婆毋須復職

解僱孕婦屬違法 生育保障你要知

【惟工百科】人人都有老母生,之不過無良僱主卻會千方百計逃避法例規定要給予員工的生育保障。惟工新聞前日(3月8日)報導,一名懷孕文職員工疑遭僱主以陰招逼走。有見及此,我們為大家介紹《僱傭條例》當中有關「生育保障」的部分,讓各位打工仔多多提防。

10星期產假 五分四薪酬

《僱傭條例》規定,女性僱員只要在產假開始前按連續性合約(連續4星期,每週工作18小時)為僱主服務,並給予僱主懷孕及放取產假的通知,便可享有:

  1. 連續10星期的產假;
  2. 若分娩日期較預產期遲,僱員可享有一段日數相等於預產期翌日起,至分娩日為止的額外產假;
  3. 如僱員因懷孕或分娩而引致疾病或不能工作,最多可額外休假4星期。

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項相等於僱員在「產假首天」前12個月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如僱主不讓懷孕僱員放有薪假,或不支付產假薪酬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非例外情況不得解僱孕婦

P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