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審記事】建築公司陰招避解僱補償 工人可如何保障自己?
由惟工新聞發表 on Thursday, 12 September 2019現時強積金與遣散費對沖,打工仔的解僱補償本已微薄。老闆為降低成本,還是無所不用其極逃避法定責任。今年四、五月,三位尼泊爾建築工人被老闆告知「返去休息下、等消息」,誰知等了良久也沒有通知(曾有個案是等了近半年),變相解僱。他們於是請工會協助追討遣散費、法定假日和有薪年假薪酬,告上勞資審裁處。
三位工人負責紮鐵,一直受聘於「天和工程有限公司」(簡稱「天和」),其中兩人入行6年,一人入行10年。「天和」旗下有多間公司,如創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富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不同地盤。「天和」藉口工人受聘於四至五間不同公司,又不把(公司批准的)放年假時段算入受僱期,試圖斬碎工人的工作時段,使某些時段不符合「連續性合約」的規定,以減少賠償。事實上,建築公司這種行徑在業內屢見不鮮,這次三位工友如何抵抗?其他建築工人應該如何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