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烽煙裡的日常:青年記者盼針砭時弊,十居其九自然流失
由惟工新聞發表 on Monday, 21 October 2019在反送中運動,記者被視為監察社會、傳播真相、揭露不公的良心角色,尤其當警方襲擊傳媒、講出「記你老母」、政府高官拒答記者問題,記者的工作更受重視。但記者同時備受掣肘,除了運動中警方的暴力,辦公室內的老闆亦能操控新聞成品,TVB和香港01出現前線記者與上司意見衝突的情況,記者很多時候無法改變上司決定。在日常傳媒機構的運作中,很多記者和底層員工無法決定新聞的編採、形式、風格,微薄的薪水和黯淡的前景更令許多人難以在記者這條路走下去。到底記者在機構裏具體會面對什麼限制?他們如何看待自身工作的意義?面對種種困境,他們打算何去何從?我們訪問了一位曾在電台工作的青年記者阿凡(化名),希望藉由他的經歷,窺視現時傳媒行業的境況,思考記者如何才能真正發揮所長,描繪、監察和影響社會。
“Big Names” 當道的日常
調查指8成中國女記者曾遭性騷擾 媒體機構缺處理機制
由惟工新聞發表 on Friday, 4 May 2018【惟工新聞】有線新聞台體育女記者上月於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決賽直播期間,遭兩名外籍男觀眾強吻兩邊面頰。平機會指,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兩男行徑或已涉及性騷擾行為。有線電視新聞執行董事趙應春事後更稱:「咁就算發生咗,大家咪一笑置之囉。」類似事件在媒體行業絕非孤例,而在去年席捲全球的Me Too反性騷擾運動中,不乏媒體從業員揭露在職場遇到的性騷擾。
中國記者黃雪琴發起調查,披露中國女記者在職場遭遇性騷擾的狀況,她在三月公布調查結果,發現超過八成受訪女記者都遭受過程度不一、形式不同的性騷擾,調查亦發現職場性騷擾有網絡化的現象。在遭到性騷擾的受訪者中,只有3.2%向上級報告事件,但在13個個案中,只有一間媒體機構重罰施害者,甚至有公司着當事人不要張揚,媒體機構對處理性騷擾事件的機制明顯不足,亦缺乏預防性騷擾的相關培訓。
調查方法及性騷擾定義
記者「被創業」 先離職再七折支薪 台灣《蘋果日報》力推外判制
由惟工新聞發表 on Wednesday, 21 June 2017【惟工新聞】做記者都要外判?台灣《蘋果日報》上星期三(6月14日)發內部通告,「鼓勵」編採人員離職「創業」,再用合約形式購買前員工的報導或美術作品,將員工變成外判承包商。消息引起台灣傳媒從業員鬨動,指責壹傳媒為削資不惜出外判奇招,拒付勞保和退休金。
通告由台灣《蘋果日報》社長陳裕鑫發出,稱倚重網上閱讀的模式已令中央集中編採形態成為過去,將「鼓勵」現時員工自行成立公司或個人工作室,甚至成為自由供稿人,再由《蘋果日報》簽合約以按件計酬形式購買他們的服務,合約期僅為半年至一年,保障成疑。
通告以陳裕鑫名義在6月14日發表。
通告又舉例指成立工作室按日完成報紙版面的美術編輯,將獲相當於七至八成薪金的合作酬勞,變相減薪。
壹傳媒有限公司上星期一(6月12日)公佈最新業績公告,2016/17年度台灣《蘋果日報》總收益為4.4億港元,較上年度下跌26.0%,其廣告收益則減少28.1%。公告稱廣告費由印刷版轉至數碼平台,廣告收入大跌。
港記者採訪烏坎村被打 資深記者揭業界生態轉變
由惟工新聞發表 on Friday, 7 October 2016為何TVB新聞「是是旦旦」?前記者揭背後魔爪
由惟工新聞發表 on Friday, 10 July 2015年輕一輩越來越多人對TVB嗤之以鼻,阿瑩(化名)曾參與民間媒體實習,她亦熟習對主流媒體的批判。然而,兩年前,她加入了TVB(無線電視台)的新聞部。阿瑩認為,惟有親身感受,才會清楚那些新聞角度是如何誕生──原來,政治審查只是眾多影響因素之一。
嚴守三大準則 形式高於內容
在新聞部裡,阿瑩的職位是編輯,工作主要有二,最主要是國際新聞記者,第二樣則是與她記者身份及資歷不相符的任務,這點容後再談。
政治審查並非唯一影響,因為選取新聞的第一準則,是畫面至上。「都唔係好知點解,有某啲畫面我哋會特別偏好嘅,例如係火啦、示威場面啦。」一場運油車事故,即使沒有死傷、發生在香港人不認識的地方,但由於畫面吸引,便會因此獲選入電視框。「有啲新聞無片,就唔會報。就算報,都會以死幾多人、畫面好唔好睇嚟衡量,唔會點討論內容。」
準則之二:依賴國外大型傳媒。阿瑩指,TVB並無駐外地記者,國際新聞來源是購買外地新聞社的版權,例如路透社、美聯社等,而獨立媒體則被認為「不可信」,排除在取材之列。除非發生極重大事件,不然TVB也不會派記者外訪,作深入調查報導。阿瑩認為,這樣的來源與操作,對TVB的國際新聞視野造成很大限制。
美國記者被捕自述:我在巴爾的摩臭格49小時
由惟工新聞發表 on Monday, 4 May 2015記者辛‧加里上週一在巴爾的摩採訪時遭警察以橡膠子彈射擊前額,其後被捕。(圖片轉載自Colin Campbell的Twitter)
編按:繼去年黑人少年布朗(Michael Brown)被弗格森市警察殺害後,美國巴爾的摩(Baltimore)警察涉嫌殺害黑人青年格雷(Freddie Gray)一案,再次掀起大規模種族衝突。六名涉案警員上週五(5月1日)被起訴,市長亦於昨日解除宵禁令。不過事件並未告一段落,街頭騷動期間眾多警察濫權與司法制度崩濫的事例正逐漸揭露。美國獨立記者辛‧加里(Shawn Carrié)在巴爾的摩採訪期間被胡亂拘捕,未有罪名在身卻遭囚禁於拘留所49小時。惟工新聞特此翻譯他在英國《衛報》對這段經歷的自述,一窺巴爾的摩黑獄風雲。
巴爾的摩街頭上一次發生騷亂是1968年,緊接馬丁路德金被暗殺之後。2015年弗雷迪‧格雷(Freddie Gray)被警方拘留期間死亡,激起群眾震怒,騷亂再次燃燒,而政府使用了非常手段企圖恢復秩序。
這些非常手段,包括犧牲我們的憲法權利。我是其中一個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