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合約

編按:教育行業的打工仔不時遇到所謂「死約」,即簽約一方如在合約其間中止合約,要賠償對方損失,令很多工人不敢辭職。但這些條款是否有效力?是否合法?惟工新聞轉載香港音樂導師工會的文章,詳細討論了死約和毀約賠償的問題。


文:香港音樂導師工會

死約 — 大家在簽電訊合約或樓宇租住合約中經遇見,一般用意是止簽約一方在合約中間中止合約,另對方帶來損失。而這一種死約,在教育行業也不時看到,特別是在教授樂器或補習行業,有不少導師都見過這款所謂死約,更有些因此不敢辭職。但實情又是如何呢?工會曾處理過一宗 Music Friendly 和導師的合約糾紛,而這正正與死約有關。

【惟工百科】在上一篇文章,我們講解了簽合約的注意事項。但即使你順利簽訂了合約,危機仍未解除,真正的挑戰在上班期間才會碰到。以下介紹防身三式,學會在工作場所保護自己。

一.​ ​自行記錄防老闆出蠱惑

職場陷阱無處不在,由OT補假到累積大假日數,由佣金計算方法到犯錯遭警告,都可以出現問題。為了保障自己,你需要盡可能保留一些資料,在有需要時向老闆據理力爭。尤其是打散工的朋友更需要謹記這一點!雖然到了勞資審裁處,沒有證據可以說是十拿九穩,但有些基本資料必須保存:

搵工注意事項 前言

暑假到了,又是一批新力軍投入血汗市場之時。街頭開始出現政府的廣告,提醒人小心求職陷阱。但現實中的求職陷阱往往不像祈福黨般誇張,很多時都是在魔鬼細節,甚至依循法律來設局。而學校的所謂升學就業講座、坊間的求職資訊,都在教打工仔如何玩競爭遊戲、如何討好老闆、如何調整自己去適應這個以剝削為基礎的社會。惟工新聞特別為大家獻上「搵工須知系列」,由打工仔角度出發保障自己權益。
 

【惟工百科】開工第一件事,當然是簽合約。在簽訂僱傭合約時,必須細心留意以下事項,以防原本為了「保障雙方」的合約變成單方面保護老闆。根據過往接觸到的案例,我們整理了幾個容易依法中伏的地雷。
 
合約內容要睇乜?
 
1. 公司名稱?
 
如果你簽合約的公司與實際工作的公司名稱並不一致,一旦發生勞資糾紛,無良老闆有可能不認你是他的員工,這會對追討權益造成困難。
 
2. 受僱還是自僱?
 
只有受僱者才受《僱傭條例》保障,被「假自僱」的打工仔可以盡量在工作中取得證據,在有需要時推翻假自僱合約,例如由以下幾點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