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佈標準工時玩完 合約工時不涵蓋八成僱員 月入逾1.1萬出局
由惟工新聞發表 on Tuesday, 13 June 2017【惟工新聞】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6月13日)下午正式通過標準工時委員會建議,將就「合約工時」立法,僅要求僱主與僱員訂立有列明工時及加班補水安排的書面僱傭合約,拒絕立法制訂標準工時規管過勞狀況。相關方案更只擬適用於月薪1.1萬元以下的僱員,預料全港349萬僱員當中逾八成不獲涵蓋。
林鄭特首任期內 預料將毋須處理標時立法
標時委員會在勞方代表缺席杯葛之下提交「合約工時」方案,今日獲行政會議接納。勞福局局長蕭偉強稱方案將於2018年下半年交由立法會討論,估計最早在2020年底實施。
蕭偉強又指法例實施兩年後會再檢討是否有需要為標準工時立法。換言之標準工時立法的討論若要再提上檯面,最快也要在2022年底,亦即下屆的林鄭月娥政府將於任期內完全毋須處理標準工時立法。
大量長工時行業無望受惠
相關方案建議僱主與每月工資不超過1.1萬元的員工訂立書面合約,訂明工時安排,以及加班補薪不低於原有工資水平。蕭偉強稱這方案將會讓20.5萬5名沒有簽訂書面合約的僱員,以及40.8萬名有合約但沒有訂明每周工時或超時補償的僱員「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