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偵程序正義不彰 「依法濫權」長時間拘留維權人士
由惟工新聞發表 on Monday, 16 October 2017【惟工百科】上月(9月3日)被判「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內地維權人士孟晗刑滿出獄。此案涉及的刑事程序,大大反映中國法制少有兼顧正當程序和保障人權的問題,值得關注。
2015年12月初,廣東警方針對非政府組織採取行動,帶走十數名勞工維權人士。2016年1月,「勞工互助小組」發起人彭家勇和維權人士鄧小明等獲釋,「番禺打工族」負責人曾飛洋、工作人員朱小梅、維權人士孟晗、湯歡興、「佛山南飛雁」負責人何曉波被正式拘捕。除了曾飛洋和孟晗,其餘人士先後被取保候審。9月26日,曾、朱和湯三人在一審中承認「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處緩刑。本應同案審訊的孟晗拒不認罪,遭檢察院退補偵查,另行立案處理。11月3日,廣州市番禺區法院開庭,宣判孟晗罪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孟晗聞判後表示不上訴。
孟晗出獄後,有指他受到全天侯嚴密監控。兩星期後,孟晗在微博發佈「獄中扎記」,講述他被下崗、及後參與多起維權事件、與「番禺打工族」同事以集體談判方式,為利得鞋廠工人爭取拖欠多年的社保、住房公積金等權益的經歷。他疑因此被員警帶走,不日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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