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

加泰隆尼亞:三罷戰果盤點

【惟工新聞】在本週星期二(10月15日),西班牙最高法院判處9名獨立運動領袖9至13年監禁,馬上激起加泰隆尼亞全民憤怒。從星期二至今,大批民眾走上街頭,遊行、堵塞高速公路及鐵路、佔領機場。抗爭遭到警察和極右組織的攻擊,法庭下令關閉動員抗爭的網頁「民主海嘯」(Tsunami Democràtic,現已另覓伺服器重開),西班牙政府更恐嚇參與抗爭可判處6年監禁。種種鎮壓反而激起更大的憤怒。在昨日(10月18日),加泰隆尼亞各地群眾響應總罷工的號召,兵分五路遊行一百公里抵達巴塞隆拿,上百萬人佔領全市各大要道。

這次罷工跟傳統各大行業工會和企業工會響應總罷工的形式不同,較接近今年8月5日香港,或近期南非抗爭時的「遠離工作」(Stay-away)形式,即工人響應號召拒絕上班。同時,支持獨立的行動者發起堵路以停止工人上班,另外有2000人阻止人前往巴塞羅那的聖家堂(Sagrada Família)。與8月5日香港的三罷一樣,加泰隆尼亞總罷工在巴塞隆拿馬上演變為全市抗爭,至今超過100人被捕。

編按:三個月前,加泰隆尼亞公投在西班牙中央政府的暴力干預下堅持進行,獨立的決議取得多數支持。及後,中央政府逮捕獨派領袖,並解散加泰隆尼亞議會,進行重選。強力打壓卻激起更多人的不滿。這次選舉錄得西班牙史上最高的投票率,獨派再一次取得過半數議席。馬來西亞健筆朱進佳撰文分析選舉結果,說明各政黨得票消長的因由。
(標題及副題為編者所加)

加泰羅尼亞自治區政府被西班牙中央政府動用1978年憲法155條文強行解散後,於2017年12月21日舉行議會選舉,開票結果是獨派政黨仍然保住議會多數席位,西班牙首相拉霍伊通過中央政權插手打擊加泰羅尼亞獨立運動的策略無法得逞。

編按:加泰隆尼亞獨立公投已經進行一周,議會宣布將於10月10日宣布獨立。在西班牙政府利用法律、警察和網絡封鎖的攻擊之下,加泰隆尼亞人以緊密的社區組織確保公投能夠發生,並舉行全國罷工抗議警察暴力。惟工新聞翻譯《衛報》評論文章,討論加泰隆尼亞獨立運動的組成、意識形態以及其對歐洲整體的影響。

 


 

首先是學童嘗試築起街壘。他們用纜索將路障綁起來,封住道路。然後另一批男女認為這樣不妥,他們認為應該將路障堆在一袋袋水泥上。正當兩組人在討論的時候,第三組人加入,拆除原來的結構,重新搭建高達20尺的圍欄。
 
這是星期日傍晚在愛斯高拿工業學校(Escola Industrial),一個用作加泰隆尼亞獨立公投票站的大學校園發生的事。西班牙政府宣布這場公投非法,而加泰隆尼亞政府則稱之有法律效力——組成這個政府的成員大多認為,不獨立,就滅亡。
 
經計算的警察暴力

編按:在西班牙中央政府暴力鎮壓之下,加泰隆尼亞獨立公投最終仍錄得超過四成投票率,當中超過九成人支持獨立。朱進佳在這篇文章講述加泰隆尼亞獨立運動的歷史背景,以及當代左右翼政治力量在加泰隆尼亞獨立議題上的消張。

加泰羅尼亞正掀起波瀾壯闊的民主自決起義浪潮……

儘管西班牙馬德里中央政府宣布加泰羅尼亞獨立公投為非法,並調動大批警力封鎖投票站及製止加泰羅尼亞人民投票,仍然無阻200多萬人於2017年10月1日這天投下手中自決的一票。加泰羅尼亞用公民抗命及民主自決,去對抗西班牙馬德里右翼中央政府的霸權壓迫。

加泰羅尼亞自治區主席卡萊斯.普伊格蒙特(Carles Puigdemont)宣稱:「在充滿希望與痛苦的這一天,加泰羅尼亞的公民贏得以共和國形式建立一個獨立國家的權利。」隨著200萬人在加泰羅尼亞公投中投下贊成「加泰羅尼亞以共和國形式成為獨立國家」一票,加泰羅尼亞自治區政府準備單方面宣布獨立,此舉無疑將加深西班牙當前的憲政危機。

【惟工新聞】香港有七一,西班牙也有七一,而且更加慘烈。昨日香港報稱有4.8萬人參與七一大遊行的同時,西班牙政府以「反恐」與「公眾安全」為由正式實施新法例,大幅收緊遊行集會的自由。新法例下多種行為都可能有犯法風險,例如市民在國會或其他政府部門建築物外面示威,可被罰款3萬歐元(約港幣26萬元),連在行動現象拍攝警員所作所為也有機會被罰款。假如市民在交通樞紐堵路,罰款更可達港幣514萬元。惡法受到當地猛烈抨擊,有人權組織表示此舉是「自獨裁者佛朗哥時代以來對自由的最嚴重攻擊」。

緊縮惹民眾不滿 政府施箝口法打壓

西班牙政府早前通過《國家安全法》,昨日起正式實施。相關法例的規管範圍廣泛而細緻,被當地輿論戲稱為「箝口法」(Gag Law)。該法例詳列多種行為並處以各級罰款,若集會未經申請,即使屬和平性質,仍可被罰款600歐元(約港幣5,140元)。假如示威在重要政府建築物附近如國會門外舉行,並被認定為「嚴重干擾公眾安全」,罰款更直線攀升至3萬歐元(約港幣26萬元)。若有未經政府許可的示威在交通樞紐、核電廠、煉油廠、電訊設施等重要基建附近舉行,罰款更達60萬歐元(約港幣51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