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權會

編按:於本月初不幸逝世的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先生,其家人將於明日(5月23日)舉辦安息禮拜送別。歷年來,在工傷及職業病議題上,《惟工新聞》從陳錦康先生身上受益匪淺,深深了解他在推動工傷及職業病受害者權益上付出的努力。現轉載工業傷亡權益會執委、多年來與陳錦康緊密合作的梁寶霖先生日前發表的悼文,與讀者懷緬陳錦康及工權會多年來的工作,以及未竟之志。


「向死者致敬 與傷病者並肩爭權益」是每年4月28日全球工殤紀念日的口號。今年的4.28抗議集會,獨缺陳錦康(康仔)的蹤影,因他之前突然中風入院。很不幸他於5月5日過身,以後再沒有機會參加4.28的活動了。但是,我深信他的精神永遠與我們,尤其是與工傷病患者及家屬,一起奮鬥,直至公義得到伸張。我在此引用「凡人」的「勞動者靈歌」獻給康仔:

是我身體在陳詞 痛斥這繁榮虛與偽 
離別暗黑的角落 勞損身心相擁抱 
仍是你我不屈

【惟工新聞 】2017年終於到了最後一日。在這一年,建築地盤發生了了22宗導致工人死亡的個案,是去年(10宗)的一倍有多。工業傷亡權益會在12月29日舉行記者招待會,回顧2017年工傷大事。總幹事陳錦康怒斥政府放棄保護工人,《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二十年不變,勞工處拒絕加強執法,導致過去20年來因工死亡人數沒有減少,同類意外仍不斷重複。「以前政府唔死人就唔做嘢,宜家係死埋都唔做!」

2017年建築工人死亡事故頻生

工權會提供的資料,羅列全年導致建築工人死亡的22宗事故,當中包括9宗從高處墮下,4宗被吊運的物件擊斃,4宗與重型車輛有關,3宗在維修冷氣期間發生。

【惟工新聞】今早(8月21日),一名22歲梁姓工人在路中工作期間被小巴撞倒,捲入車底,現時情況仍然危殆。工業傷亡權益會(工權會)到達意外現場,發現工作範圍內安全防護極度不足,負責審批工程圖的路政署難辭其咎。
 
 涉事司機清醒 工權會批安全措施不足
 
事發地點為秀茂坪利安道公路,一部小巴失事衝入路中一處渠務工地。工權會接觸家屬及到現場了解情況後,召開記者會譴責路政署屢勸不改。工權會幹事鄧詩敏描述,現場只有箭咀車顯示工程地點、用雪糕筒圍起工作範圍。但箭咀車位於工人後方,而且工人距離離箭咀車很近,司機看到指示時,沒有足夠距離及時減速或避開施工地點。
 

【惟工新聞】中電位於紅磡機利士南路的電纜建設工程地盤昨日(7月10日)下午發生奪命工業意外,3位工人在地底進行灌漿加固工程期間遇上污水管爆裂,逃生不及而死。中電與工程承辦商金城皆聲稱有做足安全措施,惟死者被發現時身上未有扣上安全帶,資方言論有不實之嫌。遇難工友的家屬表示強烈不滿,今日(7月11日)發表公開信聲討中電,惟工新聞玆轉載全文。

未戴安全帶難追蹤搜救 工人被困兩小時

意外死者為吳建明(50歲)、霍立秋(44歲)與岑燦榮(23歲),3人先後被救出時已陷入昏迷,送院搶救後終告不治。消防員到場時因現場有硫化氫氣體,難以迅速進入災場救援,受害人亦未有配戴安全帶以供追蹤,其中吳健明更失蹤近兩小時才被發現。

即使如此,中電署理輸電及供電業務部高級總監何耀基昨日仍對傳媒揚言「安全方面已經做到最好」,承辦商金城營造行政總裁王紹恒亦宣稱已做足密閉空間管理安全措施。死者家屬不滿上述言論,今日聯同工業傷亡權益會發公開信斥中電推卸責任,未展開調查即信口開河,要求中電道歉。

工權會:法例要求必須有安全帶和救生繩

工業傷亡權益會表示意外現場的沙井屬密閉空間,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應作以下安全措施,包括讓工人配戴安全帶和救生繩。

【惟工百科】港鐵工程意外不斷,近日一位52歲工人今年9月在沙中線地盤因工受傷,惟一直未獲工傷賠償。工業傷亡權益會調查後驚覺工程承辦商除以「年老機能退化」為由否認工傷之外,亦涉嫌趁工友住院期間的空檔偽造打卡記錄,製造「復工」假象,可能誤導勞工處,現時工傷個案被列為「存疑個案」,賠償遙遙無期。

除了以「打卡陷阱」對付已呈報的工傷個案,工權會指建造業還有各種常見賤招對付尚未呈報的工傷個案,阻礙苦主獲得工傷賠償,各位打工仔必須小心留神。

一. 假自僱

明明開工指示和開工裝備全部都是僱主提供,地盤工人一旦工傷,部份僱主為迴避賠償可能會聲稱僱員為「判頭」,指苦主屬「自僱人士」,不在《僱員保償條例》保障範圍內,不能申報工傷。

二. 私下了斷

為阻止僱員呈報工傷,避免留下工傷紀錄導致保險公司日後加收保費,部份建造業僱主極力游說工傷苦主私下解決,不要向勞工處報告,手法包括動之以情(例如打友情牌拉關係),誘之以利(例如私下給予數千元「醫藥費」作為交換條件),脅之以威(例如暗示若工人呈報工傷將危害其未來受聘機會)。

【惟工新聞】為吸引青年入行,各大建造業商會近年紛紛宣傳做紮鐵人工高前途好,但青年紮鐵佬的真實辛酸又有幾多傳媒報導?24歲紮鐵工人阿光今年8月下旬遭吊機鐵鏈打爆牙齒,僱主不但未有呈報工傷,更以解僱為要脅要求簽署私下和解協議,其後更迅即過橋抽板,強逼事主簽下「自願離職」文件,否則不會支薪,期間更有壯漢保安阻止他離開,直至簽署文件為止。阿光昨日(9月12日)與工業傷亡權益會(下稱工權會)召開記者招待會,揭穿香港建造業壓榨工傷工人的陷阱。


阿光與工權會指證僱主於工傷個案中涉及瞞報、私了、解僱三大問題。左起為陳錦康、阿光、林靜儀。

逼簽和解文件:如果唔簽,就炒

阿光在事發地盤任職紮鐵不到一個月,隨即於8月下旬被吊機的鐵鏈擊中,當場牙齒斷裂。主管通知老闆及地盤安全主任,阿光被公司介紹到指定私家診所求診,由公司支付診金。

【惟工百科】上週三(3月30日)一名29歲劉姓運輸工人搬運期間,被突然爆炸的飛機輪胎擊中頭部傷重不治,遺下妻子與7個月大兒子,引起輿論關注。究竟孤兒寡婦要等多久才可正式獲得賠償,以應付生活開支?支援家屬的工業傷亡權益會(下稱工權會)批評現行政策落後,無法對應家屬即時需要,可能要等待兩年才完成賠償處理。

賠償步驟多 可等候18至22個月

工權會今日(4月5日)在社交網站回應查詢,表示工殤死者家屬須等候以下程序完成,才可領取賠償:

  1. 完成意外調查報告(需時3-4個月);
  2. 排期召開死因庭判定工傷(需時9-12個月);
  3. 提供香港承認的死者與家屬關係證明;
  4. 若有18歲以下遺屬,須等待法庭處理托管其補償(需時約6個月)。

受託勞工保險的保險公司會在完成步驟2和3後才處理賠償。此外,假如家屬關係證明並非由香港簽發,更要等待簽發國呈請外交部核實。

由於是次個案死者的兒子未滿18歲,預料要等候半年待待法庭處理其補償托管事宜。因此家屬約在18至22個月後才可領取賠償。

工權會籲政策改革 即時給予殮葬費生活費

【惟工新聞】前日(3月30日),一名29歲劉姓年青運輸工人搬運飛機輪胎期間,被突然爆炸的飛機輪胎擊中頭部,送院搶救不治。事發至今第3日,死者所屬的公司仍拒絕與家人會面。家屬在工業傷亡權益會(下稱工權會)陪同下,於今日(4月1日)下午到公司外抗議,要求涉事公司面見,交代事件真相。

公司遲遲未向勞工處通報 罕見意外24小時後才獲報導 

一般此類嚴重事故,媒體都會即日接到消息作出報導,然而這次事件發生的24小時後,才有傳媒報導事件。據《草根行動媒體》報導,工權會職員昨日早上11時許,曾致電勞工處死亡補償科查詢。當時勞工處職員回覆稱得悉將軍澳有工業意外,惟沒有收到死亡報告。加上媒體並未報導事件,一度引起揣測以為工友死亡事件屬誤傳。後來工權會幾經努力追查,才聯絡上死者家屬,得以向傳媒揭露是次意外。

由於這行業的意外率並不高,工權會對媒體遲遲未報導事件感到詫異。在場家屬質問:「老細究竟逃避緊啲咩呢?」

事發時太子爺一同工作 直屬僱主不願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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