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

編按:英籍女同志QT與伴侶在英國民事結合,其後伴侶來港工作,QT申請以受養人身分留港遭入境處拒絕。QT提司法覆核於原訟庭敗訴,但於上訴庭上訴得直。入境處上月於終審法院提上訴,終院昨日頒下判詞,駁回入境處上訴,案件本港性小眾平權踏前一步。惟工新聞轉載法律評論專頁「法夢」的這篇文章,當中討論了終審庭推翻了上訴庭一個有關「婚姻的核心權利和義務」的說法,確立港府對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的任何差別對待,均受反歧視原則約束。


文:K、G、腸

【惟工新聞】新民黨議員容海恩日前在立法會,指外傭假日在公眾地方席地而坐、進餐及睡覺,影響市民日常生活及公眾地方環境衛生。昨日(5月27日),亞洲移民人士聯盟(Asian Migrants Coordinating Body, AMCB)發起遊行,約二百名移工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新民黨灣仔總部,要求容海恩就言論道歉,容海恩親自接收信件。遊行隊伍沿途高呼「我們是工人,不是奴隸」(We are worker. We are not slaves)、「終結現代奴隸制,終結排斥」(End modern slavery. End exclusion)。
 


約二百名移工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新民黨灣仔總部

神愛世人,可是世人不愛病人?天主教香港教區轄下的明愛安老院,不但歧視患癌工人,更在無理解僱工人之後,召警察持警棍盾牌驅趕。即使平機會裁定僱主殘疾歧視,院舍仍不願參與調解。事主與工會今日(8月19日)到位於中環的天主教主教公署進行請願,抗議明愛當局殘疾歧視員工,並要求主教湯漢樞機介入事件。

【惟工新聞】性傾向歧視條例研討會上,同志與反同者狹路相逢,不免擦出火花。言論出位的家長黃偉明以行動挑釁,稱同志未受歧視,同志與講者以經歷和數據證明歧視嚴重。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性別研究中心昨天舉行第三場研討會,邀請不同界別人士討論性傾向立法的影響。

互動為名 黃偉明再三挑釁 

性別研究中心受平等機會委員會委托,進行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擁有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來自「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的黃偉明稱,性傾向條例違反基本法及國際法,阻礙不同意見的人自由表達的權利。隨後黃呼籲台下參與者跟他一同叫喊,口號包括「性傾向法,違基本法」、「性傾向法,違人權法」。場內部份參與者跟隨黃一同叫口號。

亦有參與者感到被挑釁及騷擾,一片譁然,紛紛舉手向工作人員表示反對。由於題目具爭議性,為確保活動順利進行,大會事前已訂立場地規則,包括不准叫喊口號。主持人嘗試指黃偉明違規,黃稱他是與台下參與者進行「對答」,是一種「表達手法」,後又改口承認自己是在叫口號,質問工作人員:「依家我喺我嘅演講裡面嗌口號,咁得唔得?」主持人再度表示不同意後,黃仍不顧勸止,堅持叫喊口號。但因台下參與者不再隨之起鬨,黃偉明數次嘗試失敗後,終停止叫喊,繼續講話。

平機會公開報告 18%打工仔遭歧視

平機會在2014年1月至4月調查研究香港的職場歧視問題,以電話訪問了2,008個住戶,與18名曾遇過職場歧視或騷擾的僱員面訪,又與不同規模的企業進行了焦點小組討論。平機會在昨天公佈《香港工作間的歧視之研究》,結果發現職場歧視問題非常普遍。

六成半為年齡歧視 中小企重災區

曾在求職或在職時受到歧視或騷擾的受訪有18%,當中年齡歧視(64%)是最常見。其他顯著的歧視/騷擾類別為性別(21%), 性騷擾(17%),家庭崗位(14%),懷孕(10%),新移民身份(11%)和婚姻狀況(9%)。

調查亦發現,在受訪者當中最多人在中小型企業遇到歧視(57%),然後是中大型企業(38%),超過500名員工的大型企業有14%。

僱主:偏見在所難免

平機會政策及研究專責小組召集人謝永齡博士對職場歧視感到「錯愕」,「請人嗰陣,唔少中小企同大中企竟然承認偏見同偏好係在所難免!」

有受訪者指自己在應徵西餅售貨員時,因為手掌不夠滑,被指太老而不獲聘請。有開設服飾店的僱主明言不會聘請超過45歲的員工,因為他們搬貨時不夠力。

【惟工新聞】性小眾打工仔為保飯碗有幾辛酸?香港性小眾平權聯盟昨日公佈歧視狀況調查,有48%的同性戀者與68%跨性別人士曾受歧視對待,在僱傭場所遭歧視的跨性別人士更接近半數。聯盟同時就《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發表民間方案,斥現時《僱傭條例》定義偏狹,無法顧及打工仔在求職和聘任過程的權利,建議藉反歧視條例管制包括僱傭範疇在內的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並將家務工作納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