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

編按:上星期地鐵故障,全港打工仔上班的交通時間頓時倍增。怨聲載道之際,不少打工仔同時指出「返工」才是香港人的核心精神,暗諷香港人為了準時上班能無所不用其極。然而,受通勤所逼的情況其實不止在香港發生,在大部分城市,擠壓打工仔生活的,除了是長工時,亦包括為了上班下班而在交通工具上虛渡的時光。本篇文章訪問了來自北京和深圳兩大城市的五位打工族,了解在這些地方的通勤之苦。

 

【香港工運縱橫】工時的歷史

編按:香港與台灣的工時領先全球。香港史上從來沒有一條普遍適用的法例限制上班時間,而台灣最近的《勞基法》修訂更擴大了加班時數。縱觀工人運動的歷史,台港兩地工時制度完全違反世界各地改善工人權益的趨勢。工運研究者梁寶龍在這篇文章整理了工業革命以來,有關工時制度的發展歷程。在這段超過二百年的歷史當中,工會組織、罷工,以及各種有關人的尊嚴和自主的思想在推動改革當中起了關鍵作用。

計時器的歷史

馬克思在《哲學的貧困》中指出:在商品社會統治下,「時間就是一切,人不算是甚麼,人至多不過是時間的體現。」

公元前六千年巴比倫人利用太陽的陰影變化,製造日晷來計時,公元前三千五百年埃及人利用流水的速度,製造水鐘來計時,進一步可以在夜間計算時間,並將一天分為24小時。大約於1270年前後,機械鐘在意大利和德國出現 [1]。 二十世紀更進一步將石英的振盪器用在計時器上,1949年更出現原子鐘。

編按:2016年選舉後,民進黨全面取得執政權。總統蔡英文違反選舉承諾,在2016年修訂《勞動基準法》,扣除七日國定假日。在2017年底更不顧民意反對,強推「彈性工時」。在修訂即將通過的時候,台灣各工會不斷發起抗議行動。然而,面對大批民眾抗議,政府的回應是大範圍封路,阻止民眾在總統府等地聚集。在與台灣一樣在工時方面領先全球的香港,多個團體聯署聲援在台灣的「反對勞基法修惡」抗爭,亦有成員前往台灣支持。惟工新聞轉載這份聲明。

編按:如果跟你說,中共早於1949年已經按五天八小時為基礎規管工時,你可能會覺得意義不大,反正中共從來不把自己的法律看作一回事。但政府有法不依是一回事,隨著工人開始認識保障勞工的法律,「正常工作時間」慢慢在他們心中變成一個確實的概念。工人逐漸學會抗拒過量加班,並以行動來追討加班費。工運研究者梁寶龍今次的文章,正是回顧五天八小時工作制在中共建國以來逐步成為法律規定的歷史。
(文中小標題為編者所加)

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中國已經有完整的工時法例,香港尚是遙遙無期。政府已開始為國歌立法,何時能再緊貼黨中央,主動為工時立法?

中國工時法例的演變

建國初年

編按:在香港勞工團體力爭標準工時,對抗標準工時委員會提出「合約工時」這形同虛設的工時規管建議同時,台灣近期亦有關於工時規管的抗爭。民進黨在上台前承諾落實每週休假兩日,在上台後卻提出將其中一日列為僱主可安排加班的休息日,並堅持要取消7日國定假日。其與勞工團體和商會的拉扯仍然持續。惟工新聞轉載林恕暉的文章,讓讀者了解各種政治力量的消長如何影響工人爭取權益。

文:林恕暉

正當香港社會為標準工時應否立法猶豫不決時,瑞典已在進行縮短工時至6小時的實驗計劃。實驗發現縮短工時不但對有利員工的健康和提升工作效率,而且還能提高利潤,狠狠地反駁了那些說標準工時會令中小企執笠的說法。惟工新聞特此翻譯《衛報》報導,看看香港的勞工待遇究竟落後世界多少個世紀。
 


以往瑞典曾進行新的工時制的嘗試,但10前瑞典的政治力量向右傾後,這些嘗試就被拉倒。現在瑞典再次進行試驗,哥德堡(Gothenburg)一間名為斯華德戴倫(Svartedalens)的護老院自2月起,護士由原本8小時工作制轉為6小時工作制,但工資並沒有改變。這個實驗的目的是希望能提高員工的工作質素和效率。

護老院實驗:護理員減壓,長者更舒服

「以往我常常感到筋疲力盡,當我回家後就會在沙發上睡昏。」41歲的斯華德戴倫護老院的助理護士莉絲樂天‧佩特森(Lise-Lotte Pettersson)說。「但現在不同了,我能更加集中精神工作,而且家庭生活更有精力。」

【惟工新聞】長工時和無法上網,你選哪一樣?香港《蘋果日報》昨日引述外電報導,指全球首富卡洛斯‧斯利姆(Carlos Slim Helú)近日呼籲以「三天工作週」為交換條件,延遲退休年齡至75歲。報導刊登後引來不少讀者稱羨,但亦有人揭發這位墨西哥電訊大亨藉壟斷斂財,致該國固網電話和手機收費高居天價,互聯網普及亦長年停滯不前,人民苦不堪言。墨西哥政府今年7月初修訂法例嘗試反壟斷,要求斯利姆旗下的電訊財團與其他公司共用基建設施。

回應集體談判合約 反推50歲以上減工時

據《金融時報》報導,斯利姆上星期五到巴拉圭出席商業會議時表示,「人應該工作至更大年紀,直到70或75歲,每星期只上班3天——但每天大概工作11個小時」。

斯利姆屬下電話公司Telmex已推出類似計劃,容許50歲以上員工選擇延遲退休,並每週工作4天,薪金依舊。這項措施是回應工人一項集體談判合約,該合約訂明十多歲已入職Telmex的員工享有50歲就退休的權利。

現時香港正為標準工時立法進行諮詢,工會擬建議標準工時定為每週48小時,斯利姆的提議則只有33小時,工時更短。與此同時香港打工仔並不存在集體談判權,不能訂立與Telmex同類的集體僱傭合約,缺乏誘因使僱主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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