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運縱橫】 罷工基金互助 抗秋後算賬威嚇 回顧一九九三年國泰工潮

06/06/2015 - 6:4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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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近日國泰勞資再起糾紛,藉此回顧一九九三年國泰工潮。當時引爆的問題,明顯反映職工會條件及防止歧視職工會條例,在保障工會方面起不到任何作用。事隔多年,香港在職工會條件及防止歧視職工會條例上,仍然紋風不動,一點改善也沒有。
 
一九九三年的國泰工潮,源於1992年12月國泰航空公司解僱3名發起工業行動的機艙服務員。事件觸發「國泰航空公司空中服務員工會」於1993年1月13日宣布罷工,數百名員工參與。工會提出3點要求:一.要求約見資方主管級人員,繼續談判;二.收回解僱3名會員的決定;三.切實改善機艙服務員的人手短缺情況,改善工作環境及降低工作時數。罷工正值農曆年前,對國泰的業務影響很大,
 
國泰向罷工者施壓,將29名參加罷工的員工暫時停職,並要求他們作出解釋。國泰又指工會未有事先通知便採取罷工罷工行動。若是如此,罷工行動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而事實上,工會於罷工行動前已再次聲明,如國泰不正視工會的要求,會將工業行動升級;只是沒有直接說出是罷工行動而已。
 
早早設罷工基金 抵禦資方攻擊
 
國泰亦在薪金問題上向罷工者施壓,提早發放一月份的薪金,條件是有開工者才有份,罷工者無糧出。又大發善心將該周的航運收入三千五百萬港元捐給公益金。另一面「邀請」工會疏導農年期間的大量客流。工會聲言會聘請律師追究國泰扣發薪金的責任。
 
薪金是工人的致命弱點,但工會早有準備,罷工前已成立緊急基金,向每位會員籌募500元。當她們退職時可根據基金曾否動用的情况,退回全數或部份。國泰自以為致命的一擊,對罷工者軍心影響不大。
 
香港絶大多數工會都沒有預早準備罷工基金。葵涌碼頭和紮鐵工潮都是事發後才在社會上募集罷工基金。1922年的海員大罷工則是月底發放薪金後才罷工。八十年代公務員工潮中,政府也曾發出扣薪警告,「郵政局員工會」和「政府建築、工程、製圖、工程及測量技術員協會」立即成立緊急鬥爭基金應變。鬥爭勝利後,基金未曾動用過,工會就利用基金來購買會址。
 
堅持秋後算賬 工潮陷入僵局
 
勞資雙方經過兩輪談判後,資方接受勞方的3點要求,但提出要紀律處分員工,即是「秋後算賬」。
 
第三次談判破裂後,千餘名員工於1月22日到港督府外靜坐,是日為農曆大除夕。晚上下着雨,港督彭定康離港渡假,專車駛離港督府,沒有理會大閘前的靜坐罷工者揚長而去。
 
國泰堅持要工會無條件全面復工才談判,並出言恐嚇,聲稱對回心轉意復工的機艙員既往不究,否則會採取紀律處分。
 
勞資雙方進行第六度談判,國泰要求所有艙務員於午夜最後限期前報到,否則不安排工作。
 
工潮已經持續了15天。國泰在秋後算賬問題上堅持不讓步。在國泰下令機艙服務員必須報到的時限過後,勞資談判再度破裂。
 
國泰重申如果刪除了勞資雙方協議中的第四項條文,恐怕在工會復工後,有人會對無參加工業行動的員工進行報復或採不友善態度,而公司為了保護這些員工,必須保留秋後算賬的條文。但工會為表示誠意,主動提出在條文內加上如果在復工後,有任何工會會員採取任何報復行為或不友善態度,公司將絕對有權對這些人進行紀律處分。然而,國泰亦不答允工會的建議,更聲稱「簽不簽協議由得你,反正已有更多艙務員報到復工」。
 
工會繼續進行抗爭,數十名代表前往立法局議員辦事處請願,要求立法局議員介入充當調停人,協助盡快解決工潮。議員們已就「應盡快解決工潮」及「不接受國泰資方秋後算賬」達致共識。
 
立法局介入爭議 工會條例至今未改
 
立法局內務委員會在內務會議討論國泰工潮。與會議員一致認為工會是有罷工權利及資方不應該秋後算賬。結果由李柱銘提出兩項決議案,也是立法局內務委員會首次就私人機構的勞資糾紛作出決議案。
 
決議案的內容包括:一、促請總督要求勞工處處長就機艙服務員工會(以下簡稱該工會)與國泰航空公司管理當局(以下簡稱國泰)之間的勞資糾紛提交報告,從而使總督會同行政局得以行使勞資關係條例(香港法例第五十五章)第十一條所賦予的權力,在有關當事人同意下,將勞資糾紛交付仲裁;或將勞資糾紛交由調查委員會處理;或基於該勞資糾紛之情況而採取所需之行動。
 
二、委員會籲請:(a)該工會所有仍然進行罷工的成員立即復工;(b)國泰管理當局在不訂有任何條件或不予懲罰的情況下接受該工會所有成員復工;(c)該工會及國泰管理當局立即執行其最新協議擬稿所載四項條款中首三項,以及繼續就餘下的第四項條款作進一步談判,以期解決雙方仍然存在的分歧;及(d)在雙方未就協議的最後定稿達至成果,或在總督會同行政局所任命的仲裁員或調查委員會未作出任何決定之前,國泰管理當局不要對該工會任何曾參與此工業行動的成員採取任何紀律或革職處分。
 
有關決議案經過兩個小時的討論,其中包括要求修改若干字眼後,卒以24票對0票及20票對6票獲得通過。
 
立法局內務委員會通過兩項並無法律效力的決議案後,工會可以下台階,仍然堅持罷工的200餘名艙務員即時宣佈復工,工會決定由午夜起所有罷工的會員向公司報到復工,但呼籲會員不要簽署任何協議文件。工會不忘精神上的勝利,要求國泰尊重立法局內務會議的決議案,不要採取秋後算賬行動,及執行較早前已與工會取得共識的3項協議。工會同時會繼續就國泰提出的秋後算賬條款商討,以解決勞資雙方的分歧;立法局議員及艙務員工會分別成立工作小組,監察決議案的執行。內務委員會亦議決成立工作小組,以監察執行有關事項。雖然有關決議案並無法律效力,但議員們相信會對有關方面產生一定的影響力。
 
罷工結束,秋後算帳成為各政黨議題。國泰重申不會紀律處分曾參加罷工的職員,但小動作不少。人人都說本港的勞工法例中存在著不少缺陷,必須作出全面的檢討。大部份人都是光說不做,所以法例至今仍紋風不動,或許是信守鄧小平的五十年不變的諾言。不論法例有壞或好的影響,五十年不變就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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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寶龍,筆名「龍少爺」,中五畢業,八十年代開始業餘研究中國工運史,現因病退休全身投入,以香港資料為主研究香港工運史和二十年代國際工運史。若有興趣進一步研討交流,歡迎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