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運縱橫】從庇利船廠工潮看工運的三合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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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瓜灣有一條庇利街(Bailey Street),由馬頭圍道同機利士北路路口開始,穿過崇志街、崇安街、紅磡道,最後接住海皮崇平街。
逾百年前土瓜灣建船廠
庇利街街名字來自「庇利船廠」(William. S. Bailey & Co.),船廠佔地6畝,海岸線460呎,最高可建造1,000噸船舶 (注一)。
庇利船廠是愛爾蘭人庇利(William Seybour Bailey,1859-1935)於1897年註冊成立。1905年建成船排,而現在寬闊的庇利街,則是由當時船排旁的海溝填出來的。庇利船廠曾經造過多艘省港渡輪,如「廣東號」、「廣州號」等,高峰時候船廠有2,500名員工。
1932年庇利船廠擴建,填海200呎。1949年中國航空公司以300萬元購入庇利船廠地段,1951年船廠結業。
北拱街的北帝廟是由庇利船廠的管工牽頭興建,現在廟內還記着他的名字。
1921年1月庇利船廠發生大火,要動用全港九消防員到場救火 (注二)。
東南亞機工工會結盟 牽制英國商家
從馬冠堯著的《香港工程考Ⅱ》,徥知該廠1921年9月庇利船廠發生了一單工潮。事緣船廠1名安裝工人被虐待,引發安裝工人罷工,要求賠償。船廠東主庇利出面調解並寫下承諾賠償25元,工人復工,罷工平息。10月,安裝工人發生打鬥,兩名工人受傷,要勞動警員到場,惹起糾紛的3名工人屬工會的分會,但不是安裝機械和鍋爐分會成員。船廠嚴禁吸煙,其中1名工人蓄意吸煙,引起歐籍監工不滿,搶走他口中的煙,這名工人連同兩名工人號召罷工,強迫其他安裝工人加入工會,並要每日捐出1元支持罷工,有兩名工人不捐款因而遭毆打。庇利開會調解,發動罷工的3名工人其中2人聲稱是新加坡工會領袖,被新加坡驅逐離境到港,庇利認為事件有恐嚇成份,召警處理,法庭最終判工人雙方打架,各以5元擔保並守行為1年 (注三)。
根據以上資料查閱《華字日報》,該報1921年8月31日及9月2日記載了該工潮消息:1921年8月20日,庇利船廠歐藉管工無理毆打打磨工人孫燦,引起全部工人的公憤,選舉代表見該廠司理,初期工人只要求該洋人管工親到車間向受害人道歉,表明以後不會再有如此行為,事情就可了結。可是司理遲遲未有決定,所以打磨和車床兩部門工人於8月22日舉行罷工,司理見問題未能決,遂致函「香港華人機器會」(簡稱華機會)請求調解,華機會開職員敍會,勸導工人復工,罷工工人要求該廠開誠布告,保證以後不會有同樣事件發生,才願意復工。廠主庇利與工人在華民政務司署開會調解,庇利保證以後不會有此類事件發生,工人則要求革除該歐籍監工才肯復工。工潮如何解決,則未找其他的中文資料參閱,要參閱英文報刊或會得到更多資料。
調解罷工的華機會於1909年由船舶運輸與維修工人組織成立,初期稱為「中國研機書塾」,1912年改名「香港華人機器會」。全港機工大罷工,帶動了香港掀起一股要求加薪工潮,其影響不下接着而來的海員大罷工。1920年的全港機工大罷工後,該會開始日漸式微。
華機會卅八年特刊封面。圖中的建築物是國機大廈,海員大罷工時為罷工海員提供食宿。
華機會與國民黨關係密切,亦與東南亞一帶機工工會有密切聯繫,以上工潮資料亦部份反映了出來。英國對該會有所忌憚,若他們與東南亞的友會聯合行動,對英國在東南的利益將會做成很大損失。
華機會的誕生起於太古發生多宗歐籍監工毆打工人事件,機工因此覺得有成立工會團結一致的必要。可見當時歐籍監工打人事件屢見不鮮,工人只好成立工會團結自保。這正是馬克思在《國際工人協會共同章程》所指出的:「工人的解放鬥爭决不是要爭得階級特權和壟斷權,而是要爭得對人人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早期工會有三合會味 恐嚇打鬥成擴展手段
有關強迫工人入會問題,港英於1912年11月針對工會用強迫和恐嚇,組織派別鬥爭和提供打手,制定第四十七號《社團和俱樂部管理法例》,規定所有團體被用於與本地治安與秩序不相容的非法目的,其行動引起中國騷動或混亂,或引致人們在中國犯罪,港督有權宣佈其為非法組織,但承認是通例,禁止是例外,法例亦没有指明罷工是非法行為 (注四)。法例為了監管各社團的犯罪和政治活動,要求所有團體都必須登記,這就放寛了港人的結社自由。《社團和俱樂部管理法例》,收緊民間組織與中國政治連繫,監視市民的反中國政府活動,提防這些活動影響香港,做成中英外交風波。
1922年3月30日,庇利在《士蔑西報》,(The Hongkong Telegraph,《香港電聞報》)撰文講述香港工人情況,指1921年多個新工會成立,和舊工會更改憲章,擴大工會人數,籐器傢俬和銅業工會更發生恐嚇工人入會事件,8個行業工會準備發動罷工 (注五)。庇利在文中認為:香港造船商不斷提升香港競爭力,如增加現代機器,積極培養本地人才,以求與世界各地競爭,爭取訂單。他批評造船業工人盲目,不認識船廠的運作和開支,特別是港英徵收的多項稅款,差餉和牌費,都直接或間接影響工人生計,他以英國為例,指出工資成本上漲的情況,最後也極力反對用武力解決問題 (注六)。
1920年機工罷工後舉行罷工的有造船、木匠、水泥、木箱,煤炭,飲食業等工潮,這些雖然是小規模罷工,卻顯示工人的社會意識已經提高。在罷工浪潮衝擊下,工人自覺意識提高,紛紛組織新工會。數月之內,香港先後湧現120個新的行會,其中81個是由工人組織的現代化工會,如「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今香港海員工會)、「電車工業競進會」,「香港洋務職工會」、「協進工會」、「海陸群益工會」、「僑港中華洋務工會」、「摩托車研究總工會」等。
當時的工會部份由三合會堂口發展而成,工作作風自然會沿用三合會的方法,恐嚇、打鬥難免出現,這亦表明工人階級的階級覺尚未成熟。有工運與三合會關係,請參閱本網站的〈十九世紀香港法治下的工運與三合會關係〉一文。
注釋:
一. 馬冠堯著:《香港工程考Ⅱ》,香港,三聯,2014,第392-394頁。
二. 同注一,第395-396頁。
三. 同注一,第396頁。
四. 英格蘭等著 ,劉進文等譯:《香港的勞資關係與法律》,上海,上海翻譯,1984,第132頁。
五. 同注一,第397頁。
六. 同注一,第398頁。
(分題為編輯所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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