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Elis慘死 剝削肇禍 揭中介所奴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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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工新聞】「Elis並非只是死了,她是被殺的……是僱主及中介公司共同協議的安排,把Elis置放於那個不安全、不健康、不衛生和不幸的時空裡。」印尼移民工協會ATKI(Asosiasi Buruh Migran Indonesia di Hong Kong)如此形容印傭Elis的死亡。惟工新聞專訪印傭和曾親訪中介宿舍的義工,揭露香港中介宿舍與及印尼訓練中心的奴隸生活。(英文版見此)
香港中介:16人逼100呎劏房 露宿大廈平台
印傭Cela(化名)曾在陽光女傭中介安排的宿舍中居住,她表示,在公司裡有30至40位工人居住,她們都是用床褥墊在地下來睡,行李也統統放在宿舍裡,環境非常擠逼。要是宿舍滿人,工人就要睡到單位外面的平台。事發時Elis被安排睡在外面,平台頂部僅以帆布,可算是無瓦遮頭。石屎跌下,Elis就被砸中,傷重不治。事發後,陽光女傭中介稱平台用於「放置行李」,而非睡覺。然而,印尼移民工協會ATKI的成員卻指中介公司說謊,因為事發前已有數名ATKI的朋友曾被安排在平台睡覺。
中介宿舍內環境擠逼,多名工人須同睡在一個房間的地板上。(圖片由ATKI提供)
Cela指出宿舍內毫無尊嚴的生活,裡面有兩個廁所,一個職員專用,一個供移工使用。工人被禁止使用職員的廁所,即使那裡沒有人在用,而工人廁所大排長龍。如果工人想煮麵吃,必須要問過中介職員批准,不然就會被罵。
陽光女傭並非孤例,香港普遍中介公司的宿舍居住情況皆差劣。協助印傭的義工阿Yu(化名)表示,到過本地其他中介宿舍探訪,見過最誇張的情況是,足足有16人被安排在約100呎的劏房內居住。單位內放了兩張雙人碌架床,每張床供8個工人睡覺。碌架床以外,還有一個大櫃,一張小書枱和兩部手提電腦。阿Yu形容,在宿舍裡「人人都是紙咁薄先生存到」。
到外地工作之前,印傭必須到當地中介營辦的訓練中心居住數個月,印尼訓練中心的生活條件同樣惡劣。曾在中心逗留5個月的印傭Eki(化名)憶述,那裡的食物極為不足,只有大鑊飯供一班人分吃,食物有飯有炒麵,但都幾乎沒有肉。訓練中心要求工人晚上九點上床,由職員看管,熄燈後不準傾偈、不可玩樂。在沒有床的訓練中心裡,工人要睡地板,中介會提供床褥,但不提供被,工人只能自己帶被,與其他人分享共用。
印尼中介:訓練為名禁錮為實 剪髮逼出服從人格
ATKI以「圈禁」描述陽光女傭對工人的管束,印傭Cela表示,公司規定工人必須回到宿舍過夜。而在印尼,工人受到更為非人的對待。
進入印尼訓練中心的第一件事,是剪髮。印傭Eki曾在馬來西亞、台灣、阿拉伯工作,她所接觸的移民工之中,有八成都被逼剪短頭髮,中心解釋,僱主喜歡「乾淨」的工人。但亦有義工認為,這是為了訓練工人的服從性格。印傭E指中心職員「是是旦旦亂咁剪」,女生都愛美,尤其是在印尼的宗教與文化下,結婚生子仍然是大部份女性的歸宿,胡亂剪頭髮對女性造成的傷害可想而知。Eki說,有的女生一把心機留長頭髮,忽然被強制剪短,忍不住當場哭了出來。
為了防止工人逃走,在訓練中心逗留期間,工人被全面禁止外出,像囚犯一樣禁錮在中心裡。中介只允許家人在星期日前來探看,而見面時間只有兩、三個小時。工人與外通訊的自由亦被剝奪,中介會收起工人的手提電話,有的中介准許工人在星期日使用數小時,Eki說:「星期日可以排隊攞返部電話,到五點鐘就要俾返agency。」離開印尼的時候,中介會沒收工人的電話,免得她們在當地找到熟悉親友,動搖中介作為惟一諮詢與支援的角色,因而難以全面控制工人。
工人被禁錮的時間並沒有定限,她們只有在獲取僱主聘用以後才能離開。一般工人會在訓練中心等待3個月左右,但不是每個人都有運氣。Eki在進入訓練中心第2個月已獲僱主聘用,但要等到上一任家務工完成合約離職後,她才可以趕赴當地工作,結果她一共在訓練中心裡待了5個月。Eki說,有人比她的情況更壞。有些工人接獲僱主聘用後,僱主又旋即取消約定,有工人在訓練中心裡等待足足7個月,甚至是9個月。
香港中介:巧立名目搾錢 宿舍收充電費電腦費
中介公司擅長巧立名目徵收各種費用,工人必須帶錢打工。義工阿Yu指,香港有床的外傭宿舍,中介通常收取每人30至50元一晚。如果留宿者屬該開設宿舍的公司之工人,則收20元,「意思即是,就算係自己工人,都係要錢先住到。」
一般而言,如果工人是剛到港,等候到僱主家居期間,公司才會安排免費居住。但還有其他情況,如僱主放假或所照顧的老人過身,僱主想找地方安排工人住,以免其獨留在家中,中介便會直接向僱主收費。
中介有錢賺到盡,工人在宿舍裡充電要付每小時5元,用電腦則每小時須付8至10元。
印尼中介:付巨額中介費無償勞動 獨市零食收市價雙倍
這種乞衣兜裡搶飯食的行為,在印尼本國的訓練中心同樣嚴重。Eki表示,因為中心提供的食物不足,工人吃不飽便要買零食,但工人被禁錮著不能夠出外,只能幫襯中介。中介公司看準這個自己製造的獨市商機,將價格翻一倍,比如說,一包薯片在外面賣2,000盧比(約港幣1.2元),在訓練中心就要賣4,000盧比(約港幣2.4元)。
雖名為訓練中心,但工人一天只有最多5小時上課,能夠學習到的東西很少。課堂由曾在外地做過家務工的人教授,內容包括教煮食、照顧老人家小朋友,與及使用外地語言。掌握學習的語言目標不是溝通,而是服務。她們要學習家裡各種器具的名稱、需要購買的食物的名字,如白菜、菜心、薑,也要學習如何跟僱主打招呼,例如是「先生/太太早晨」、「晏晝想食乜嘢」之類。
其他時間,工人或是吃飯,或是祈禱,或是做義務勞動。工人被要求每天清潔訓練中心,輪流幫所有人洗衣服、煮大鑊飯,與及煮咖啡給中介公司職員。這一切都是無償的勞動。
話說回頭,進入訓練中心前,外傭須先簽約繳付一大筆中介費,當中包括「訓練費用」,亦即工人是貼錢進去訓練中心服務中介職員。印傭Cela表示,陽光女傭中心足足收取了她一年工資的中介費。她在第一個僱主處工作7個月後遭到解僱,陽光中介為她找第二個僱主,加收她5個月工資作中介費用。Cela的情況不能只用「不幸」來形容,事實上,印傭Eki透露,很多中介會在外傭付清中介費後會遊說僱主解僱現在工人與及聘用新的外傭,中介便可因而多賺一筆甚至兩筆中介費。而香港法律規定,中介只能收取10%的月薪作為中介費用。
縱容中介經營無牌旅館 港政府責無旁貸
實際上,中介宿舍的性質如同旅館,如果沒有申領相關牌照,即是違法經營無牌旅館。政府新聞稿指出,在香港經營旅館,是受《旅館業條例》(第349章)(《條例》)所監管。根據《條例》,任何處所提供收費住宿,必須領取旅館牌照,方可經營,除非有關處所內提供的所有住宿每次出租期均為連續28天或以上,則可獲豁免。
阿Yu指出,宿舍的圖則、住所可容納的人數上限、床位應當如何擺放等,都是政府應當規管的範圍,然而政府一直沒有嚴謹的監察,馬虎放寬。在Elis的慘劇中,香港政府責無旁貸。
惡行難書 中介權力來自法律保障
中介之所以橫行無忌,主要由於法律賦予的權力。在印尼政府發出的UUPPTKILN39/2004號法令下,家務工必須經由獲政府發牌的中介公司安排才可到海外工作,這造就了中介對極大的控制權。工人不單要繳付不合理地高昂中介費,還會被扣押護照,人身自由受限。
為了使工人付清費用,中介會迫工人向貸款公司借取與中介費同等的金額,將中介費變為工人的債務。印尼中介更與警察勾結,要是工人不付清中介費,警察就會沒收其財產,例如是房屋土地和車。
另外,根據印尼領事的監控政策「system online」要求,工人並沒有自行申請工作的自由:政策要求中介以「工會牌照」登記才可使用這個由香港系統公司設計,由領事館主持的內聯網系統。這個系統令領事館可時刻掌握工人的戶口在哪間中介、哪份合約以至於受僱於哪戶香港僱主。而中介公司則通過「工會牌照」在此內聯網中,並需就工人是否完成每一份合約中的還款要求進行紀錄,完約時間等與財務有直接關係的資訊。 而不論在印尼還是香港,所有印尼移民工人不經由這些「工會」名義的中介就不能申請「工人護照」,亦不能自行向領事館申請合約。而中介與領事館之間透過持有工人的護照作為工人未完全還款的抵押,但即使工人完成還款,其戶口仍會歸於其中介之下,不論中介是否有向工人提供支援,工人並沒有自由選擇權。
印傭Eki指出,付清中介費後,要等兩年合約完結才可轉中介。工人遭受僱主苛待,一般會向中介求助,因為在第一天開始,工人就被告知只有中介才能幫到她們。然而事實上,中介往往偏幫僱主,對工人的投訴傾向大事化小。要是工人想中斷合約,換走幫不上忙的中介,就要寫信給領事館申請,過程需時個半月至兩個月。由於斷約後工人只能逗留在港最多兩星期,沒有足夠時間找新的中介及新的僱主。工人往往因「system online」政策及「兩星期規定」的限制,被逼繼續留在惡劣的中介及工作環境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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