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宗教自由壓倒僱員避孕權利 美裁定僱主可拒供醫保

05/07/2014 - 11:4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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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美國《合理醫療費用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規定,僱主需向員工提供醫療保險,保險覆蓋範圍包括避孕。但美國一間僱員人數過萬、進口工藝品的大型零售商霍比羅比(Hobby Lobby)的持有人,將某些種類的節育方式(如宮內節育器和事後避孕藥)視為墮胎,指這有違他們的宗教原則。案件日前在最高法院裁決,結果是五票對四票。最高法院表示,容許企業以宗教理由,拒絕在醫療保險涵蓋女性僱員避孕的範圍。惟工新聞特此翻譯。
 


華盛頓消息,美國最高法院裁定,要求家族式企業支付涵蓋避孕範圍的《合理醫療費用法案》,違反了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的聯邦法。一名異議者說:「這是一個觸目驚心的判決。」

這個5票對4票僅僅通過的裁決,適用於兩家由基督教家庭擁有的公司,向許多聲稱宗教自由被法律侵犯的企業打開了門口。

異議法官:多數方為公司利益進行過激改革

法院裁定,不能要求由有宗教信仰的家族掌管的企業,支付其女性職員在避孕範疇的費用。

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 Alito Jr.)為佔多數的一方撰寫判決書,強調裁決的範圍有限。他聲稱法院只是裁定聯邦的宗教自由法律所適用的「少數人持股」、按宗教原則運作的牟利企業。即使有這個判決,他指這些企業若以宗教為由拒絕執行別的法例不大可能成功。

不過,屬少數一方的大法官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的異議敲響了警號。她抨擊多數的一方為企業利益進行過激改革,認為這裁決可以適用於所有的企業和無數的法律。

支持派法官:可由政府負擔開支

挑戰避孕作為保險覆蓋範圍的,是兩間聲稱嘗試以基督教信念營運的企業:連鎖式工藝品商鋪霍比羅比(Hobby Lobby),以及製造櫥櫃的康耐斯託加木製品(Conestoga Wood Specialties)。根據代表霍比羅比的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Becket Fund for Religious Liberty),同時另其他50個案件正挑戰保險範圍的規定。

大法官阿利托說,這個要求提供覆蓋避孕範圍的保險的規定,會對他們的宗教自由造成很大負擔。如果霍比羅比未能遵守規定,可能面臨每年4.75億美元的罰款。

他又稱同意政府必須確保婦女獲得避孕途徑,但有很多其他不違反企業宗教權利的方式可做到這點,例如由政府代為負擔相關開支。首席法官羅伯斯及法官史加利亞(Antonin Scalia)、肯尼迪(Anthony M. Kennedy)及湯瑪斯(Clarence Thomas)均認同這個意見。

異議法官:法庭首次將宗教自由延伸到商業

大法官金斯伯格與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則指法庭第一次把對「宗教自由」的保護延伸到「商業、營利的世界」。「法庭擴大解釋了企業的法人身份。」大法官金斯伯格寫道:「它邀請了牟利組織遇到不合其信仰的法例規定時尋求宗教豁免權。」

她補充說,要求醫療保險覆蓋避孕範圍,對女性的健康和生育自由至關重要。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G. Breyer) 與卡根•埃琳娜(Elena Kagan)幾乎認同了她所有的異議,但他們說沒有必要對企業可否根據宗教信仰自由法提出申訴這一點表示立場。

雙方在裁決範圍的分歧

金斯伯格指,「縱使法庭嘗試在語言上局限在不公開招股的企業,同樣邏輯可延伸至任何規模的企業,無論公共抑或私有。」她補充,企業現在可以反對「公司保險涵蓋疫苗注射,或支付最低工資,或女性獲得同工同酬。」

但阿利托說股東眾多的「企業巨頭」「似乎不太可能」以宗教自由提出申訴,並表示不預期會看到「洶湧而至的宗教抗議,反對如接種疫苗和輸血等各種醫療程序」。他又稱種族歧視不會被包裝為宗教習俗,而逃避法律制裁。

阿利托並沒有提及關於禁止性傾向歧視的法律。金斯伯格則指出各種反歧視法律都可能陷入風險。

應由女人而非由她們的老闆作決定

白宮新聞秘書喬希‧歐內斯特(Josh Earnest)說,法院的判決「令這些公司聘請的婦女健康受損」。他補充說:「應由女人為個人健康作決定,而非由她們的老闆決定。」歐內斯特敦促國會應設法令受影響公司的女僱員能得到避孕服務。 霍比羅比的律師洛溫德姆(Lori Windham)說:「高等法院承認美國人在進行家族生意時並不會喪失宗教自由。

健保法案和相關的規管僱主為員工提供涵蓋避孕服務的醫療保險。涉案公司反對保險範圍包括宮內避孕器和事後避孕藥,指這些方法如同墮胎。不過許多科學家對此不表同意。

「沒有人否認他們真誠的宗教信仰。」阿利托寫道。反對者也同意。

涉案公司指他們並沒有反對某些避孕方法,例如避孕套、避孕膜、避孕綿、某些避孕藥和絕育手術。金斯伯格寫道可能有其他公司反對所有避孕方法,而這個裁決似乎足以讓這些公司將任何避孕措施剔除於保險範圍之外。

一位聯邦法官估計,有三分之一的美國人不受這條法例保障,即要求僱主提供的保險範圍須覆蓋避孕。小僱主不須要提供任何健康保險;有宗教背景的僱主如教會獲豁免;有宗教所屬的團體可申請豁免;而且一些以前沒有覆蓋的保險計劃亦能得到豁免。

學者:保險能減少意外懷孕和墮胎

政府當局先前控告霍比羅比和康耐斯託加木製品公司,指牟利企業必須遵守這條法律,否則面臨罰款。兩間公司利用1993年的《宗教自由恢復法案》作為反對理由。

有學者表示完全停止投保有利公司財政,所以不能說是出於宗教自由受損。但大法官阿利托表示,公司也有宗教理由提供一般的醫療保險。他補充放棄它可能令公司有「比較劣勢」。

進行政策研究的古特馬赫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提出支持摘要,當中指出許多婦女無法負擔最有效的節育方法,而保險能減少意外懷孕和墮胎。大法官金斯伯格亦有摘要引述其中觀點。

承認企業擁有宗教自由的決定,使人想起在2010年美國公民訴聯邦選舉委員會的訴訟案,裁決肯定了企業的「言論自由」。阿利托解釋企業有時應被視為個人,「企業只不過是被人類用以達到某種目的組織形式。無論是憲法或法律,當權利延伸到企業,目的是為了保護這些人的權利。」

金斯伯格指牟利企業的商業性質使問題產生了變化。「法院忘記了宗教組織是為了服務社區的信徒。」她寫道:「該法案不適用於牟利企業。」

來源:《紐約時報》,標題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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