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代人養家生計 上水小販:我犯條例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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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工新聞】4月7日上水彩園小販遭房屋署人員暴力圍捕,五名小販遭檢控,於今日上庭。數名義工到場,展示「自主營生,基本人權;小販謀生,何罪之有」的橫額,聲援小販。小販分別遭罰款$1,000至$1,500,亦有公屋住戶恐被扣分,「總分得16分,拉一次就扣7分,拉多兩次,屋都無得住」。
難抵重罰:「再咁落去,小販會絕跡」
據義工表示,圍捕以後,小販仍然堅持擺賣,自力營生,為街坊提供宵夜。然而房署食環打壓不斷。房署曾在小販擺賣處後面的花槽淋上異味肥料,又在擺賣的行人路上放置大型花壇與圍欄,「房署用埋曬啲陰招,一味想縮窄小販營生空間」。住上水的義工反映,上水街坊對於房署的擾民措施怨聲載道。
本周一,小販再次遭食環處突擊追捕,三輛小販車被沒收。義工屈指一算:「計下數,一個月內收咗兩部車,每部要千幾蚊,加埋罰款千五,有啲小販呢個月就無咗三千幾四千蚊。依家生意慘淡,做埋都可能維唔到皮。」有小販憂心,當局繼續嚴厲打壓,不聽取小販和市民的訴求,上水彩園夜市很大可能會絕跡於街道。
兩代做小販養家:「我無犯罪」
賣藥饍雞腳的小販虹姐被告三條罪,共罰款千五元。她向記者引述當年姐姐在庭上對法官說的話:「我靠雙手搵食,依家係犯咗條例,但係我無犯罪。」
現年70歲的虹姐,並不是家裡唯一的小販,對上的一代,還住在粉嶺的時候,爸爸在家門前搭棚,種花種菜、養雞養豬,媽媽則在外面擺檔,就這樣養大了七姐妹。虹姐小學成績名列前茅,讀到六年班都不用交學費,更因成績優異升讀九龍真光中學。然而排行第三的虹姐,為了幫補家計,只讀了三個月便輟學,與媽媽、大姐三人各擺一檔,「阿媽賣花,大家姐賣雞,我賣菜。日頭擺檔,夜晚穿膠花,其他細妹就可以繼續讀書。」
虹姐指著不遠處的高樓,「嗰度原本係座山嚟咖,我廿二歲結婚,差唔多呢個時間,政府開始收地起樓,搞搞下就變成依家咁,無晒田無晒山啦。」後來虹姐一家由粉嶺走到上水擺賣,「無手推車咖,我哋用擔挑擔啲嘢行路去上水,擔到膊頭都起晒枕。」
七十年代以後,政府收緊小販政策,虹姐外出打工,「我做過十幾份工啊,工廠妹、做藤器、酒樓大家姐、洗碗……到咗五十幾六十歲,老啦,無人請,我又做返小販。」一做就是十四載,做到如今「仔大女大」,兩代小販,養活了三代人。記者問虹姐十多年來,上過多少次法庭交罰款,她想了想,笑說:「多到唔記得啦。」
老街坊憶當年:「個個都係咁擺,好自律好熱鬧」
作為粉嶺老街坊,虹姐見證著粉嶺城市化以前的面貌。她指著法院門口空地與旁邊的街道,「細個嗰陣,我地就係呢度種田,係呢度擺檔。嗰陣十個有九個都係做小販咖,好多低下層都係咁樣維生。成日聽到左鄰右理嗌:『開檔囉!』『出嚟未啊?』『你行先啦,我就到咖啦!』個個都係咁擺,好自律好熱鬧咖」。
小販檔擺滿田基路,大家關係融洽,「就算多人,都無話因為爭排位而打交嘅,有人會放舊石喺地下、有人用舊石砸住個籮、有人用兩舊石砸住條紅繩咁嚟劃位,掃街嗰啲都知咩事,唔會掃走佢。」「嗰時菜啊肉啊乜都有人賣,有時屋企唔著嘅衫都拎出嚟賣,又真係有人買咖。」貌似今日的天光墟,不同的是,以前大家都見得光。
虹姐憶述,還未有小販管理隊的年代,普通巡守警員都不會拘捕小販,只有俗稱「紅膊頭」的佐級軍裝部員巡查時才會掃蕩,「巡更嗰啲差佬會早一日同我哋講,聽日紅膊頭會過嚟。基本上都無咩小販會俾人拉。」
為保商界利潤 食環房署領匯總動員
香港政府歷來有管制小販的措拖,但要到七十年代才正式痛下殺手。為催谷工業發展,政府自1972年與1979年分別停發流動小販及固定小販牌照,嘗試逼使市民流入工廠打工,增加勞動力供應以便廠家壓低工資。
到八十年代區議會崛興,大肆掃蕩小販屢屢成為各區爭奪「政績」的手段。然而,八十至九十年代的上水小販打壓程度相對較輕,根據北區區議會工作報告記錄,85至94年期間僅接獲6宗有關小販的投訴。
直到2005年領匯上市,公屋商場私有化後,公共屋邨範圍之內對流動小販的打壓亦越見苛刻。鄰近港鐵站的彩園邨商場2011年大手翻新後易名為「彩園廣場」,引入多間連鎖店及高級店舖,附近一帶的小販才開始遭領匯屬下的外判保安員加緊驅逐。現在即使小販不在領匯管理範圍擺賣,亦遭領匯職員向食環舉報。義工表示,在食環房署領匯多方聯手打壓下,小販承受巨大心理壓力,經營日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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