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196人工傷而死 工殤紀念日為何必要
Number of views

【惟工百科】單是2012至2013年,勞工處有記錄的職業意外已達近40,000宗,196名工友因工身亡。國際工殤紀念日將至,工業傷亡權益會(工權會)等爭取於香港成立工殤紀念日的勞工權益團體將於紀念日前夕(本星期日)早上10時由灣仔修敦球場遊行至金鐘政府總部,繼續其始於1996年的漫長爭取。趁此機會,惟工百科將簡介工殤紀念日的歷史以及香港僱員補償法例的簡史。
「紀念死者 為生者爭取」
19世紀末之前,工人向僱主追討工傷賠償極為困難。法例假設勞工和僱主的議價能力完全相同,不滿工作條件的話工人不幹即可;是故一旦簽約,則工作上的風險都由工人自己承擔。19世紀末,工會力量漸強,德國於1884年率先成立勞工補償法例,波蘭、英國、捷克和奧地利等國家亦相繼立法。
加拿大於1914年4月28日通過勞工補償法。70年後,當加拿大公營人員工會爭取成立工殤紀念日時,即選了該日作為工殤紀念日。一年後,加拿大國會正式承認4月28日為全國向工作場所死傷者哀悼的日子。美國於(1989年)承認工殤紀念日;為國際工殤日英國工運人士於90年代以「紀念死者 為生者爭取」(Remember the Dead: Fight for the Living)為口號,民間開始於4月28日紀念工傷者,英國政府則於2010年正式承認工殤紀念日。2001年聯合國勞工組織已正式訂4月28日為國際工殤紀念日,目前有約20個國家承認工殤紀念日。
回顧香港,勞工權益團體如工業傷亡權益會雖早於1996年已開始爭取成立工殤紀念日,並在公眾當眼處豎立工殤紀念碑,並提出成立「中央僱員補償制度」等提高對僱員保障之訴求;然而至今不獲正視。
香港補償法例落後 執法不嚴
香港於1953年成立工傷補償法,即《僱員補償條例》。其後1981年成立《肺塵埃沉著病補償條例》、1991年成立《僱員補償援助條例》和於19951 成立《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總計有四大職業傷病補償制度。
當中《肺塵埃沉著病補償條例》和《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以中央基金形式運作,《僱員補償條例》則以強制私人保險形式運作,由僱主向私人保險公司為工人購買勞工保險,《僱員補償援助條例》只於僱員無法以法律行動向保險公司追討賠償時提供援助。
由於勞工處執法不嚴,即使是工傷風險極高的行業如建造業,亦不時出現僱主為逃避昂貴保費而不為工人投保的情況。當僱主在工人索償時申請破產,更令工人索償難上加難。
有鑑本港工傷保障之各種不足,工業傷亡權益會提出《僱員補償條例》應擴大保障範圍,把上下班途中受傷之僱員納入保障範圍及為工傷身亡工人之子女提供補償至其18歲為止。
工殤紀念日遊行資訊:
工權會將在4月27日遊行要求設立「工殤紀念日」,資料如下:
日期: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
時間:上午10:00 (集合)- 中午1:00
地點:於灣仔修頓球場集合,步行至金鐘政府總部
參考資料:陳根錦、許如玲〈香港職業傷病補償制度評析〉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