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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傭Erwiana被虐,轟動全城。惟工新聞日前訪問前中介公司從業員,揭示行內人看見的黑幕。
「我唔想再做犯法嘅嘢,唔想再呃人。」
Y畢業後加入外傭中介公司,但一年約滿後便離職, Y因自己的工作對外傭的剝削和欺壓極之痛苦,辭職之後,他即刻去了一次長時間的旅行,精神才得以紓緩。「嗰時我同好多外傭姐姐建立咗關係,感情幾好,但另一方面又因為份工而對佢地衰,真係好辛苦。我依家有個心願,想將我知嘅嘢講俾更加多人聽。」
對於Erwiana受虐,Y除了憤怒和痛心,還有更深刻的理解。
「話中介同僱主無聯絡,我點都唔信。中介公司無出嚟講過嘢,羅氏全家都著咗草咁,中介公司根本一早知件事,單嘢依家係印尼爆咗,知道大鑊喇,中介公司就扮無辜。我嘅合理猜想,就係中介公司同僱主夾埋。」
一般人看來難以忍受的困境,背後其實有更複雜的操作。
1.中介判上判 責任輪流推卸
「如果要講中介公司責任,大家應該留意到,Erwiana個僱主住將軍澳,但係間公司(兆暉)喺灣仔。咁可能係中間有另一間艇仔公司接觸到僱主,然後問兆暉攞個傭工,賣咗個姐姐之後,就由得件事發生唔理。」
Y 解釋,一間中介公司要完成外傭的合約,必須同時持有印尼牌及香港牌,才可為印尼外傭辦理visa,接他們到香港工作。印尼的介紹牌照由印尼領事館發出,而在香港辦中介公司只需要到勞工處登記職業介紹所牌照。前者門檻較高,印尼領事館只發出了200多個牌,而香港有近1,000間中介公司。「有印尼牌嘅公司就唔使撲出去搵僱主,就會變咗分工」,由持印尼牌的公司,將印傭轉介予其他只持香港牌的中介公司。
完成外傭合約的公司必須持有印尼及香港牌照,然而不少持印尼牌的公司會將印傭轉介予持予香港牌的公司,結果中介隨時以「轉介」為由推卸責任。
這樣的結構之下,兆暉的職員就可以說:「我地只係負責轉介,其他嘢唔關我地事。」
2. 逼你借貴利 追債追到印尼
Erwiana在機場遇見印尼工會代表Yaiti時,不僅揭發僱主施虐,僱主更恐嚇她不可將事件告訴別人,否則會殺死她家人。看似黑社會電影的誇張橋段,但Y告訴惟工記者,「財仔(財務公司)會追到返印尼,搞埋佢屋企人。」
為何外傭會和財務公司扯上關係?「啲姐姐嚟到香港,中介第一件事係收佢地passport同合約,第二件事係的佢地去借財仔。」
外傭在財務公司被中介指示簽署借貸文件,借取與中介費同等的數額。「啲大行唔想逐次收錢」,所以外傭就須透過借貸一次過支付中介費,然後每月出糧時還錢予財務公司。中介公司方便了不少,外傭卻要承受加倍心理壓力,即使受到再無理的對待也得啞忍,只因擔心無法還款會連累家人。Y說:「印尼仲差過菲律賓,喺嗰度你有錢就做乜都得,連警察都可以俾錢買通,啲外傭係面對住life threat(生命危險)。」
儘管香港法例規定中介費不得多於薪金的10%,但國際特赦組織報告[註]顯示,有85%印傭支付高於法定金額的中介費。Y透露,外傭繳交的中介費由港幣15,000至21,000元不等,相當於半年薪金,當中三分二由印尼中介公司收取,其餘則由香港中介公司及財務公司攤分。
不過並非所有中介公司都會找財務公司合作,「多數係啲大型嘅中介公司」,因為如果外傭中止合約,又無法找到其還錢,財務公司將會轉向中介公司收取貸款和利息。
3. 扣起你護照 逃生無門
國際特赦組織報告指出,74%印傭表示被沒收護照,小記問道,行內是否很多公司會扣起外傭護照時,Y反應頗大:「乜『好多』呀?全部都係咁!」
扣留護照的主要原因,是防止外傭不付清中介費,但即使付清,外傭也不一定可以取回護照。有中介會直接將護照轉交僱主,「到還清中介費嗰個月,就叫僱主上嚟,直接俾佢。」僱主為保證外傭不會逃走,往往諸多理由要求外傭上繳護照,「僱主啲理由講得好好聽咖,『我擔心你會唔見咗,幫你保管住啦。你要嘅時候,我一定俾你咖』、『我怕你朋友偷走本護照去借錢啊,到時搞到你又搞到我地就唔好啦』。僱主氹佢兩三次,佢都無得唔交出嚟啦,邊敢同僱主頂頸啊。」
「咁又唔係完全無辦法走嘅,三四年前聽過有姐姐去報失證件,重新搞過個,咪可以走佬囉。最嚇走姐姐嘅原因,係僱主喺個姐姐房門口裝閉路電視,監察住佢一舉一動。講真,你對個姐姐好地地,佢點會想走啊,佢都想安安樂樂咁做嘢啫。」Y批評,很多僱主連基本與人相處未能做好,或者根本不當外傭是人來看待。
外傭沒有證件在身,除了遇到虐待時無法逃走,「喺街見到警察都唔敢求助啦,怕俾差佬告返轉頭。」
4. 無吃飽睡足 情況普遍
Erwiana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她每天的食物,只有一碗飯、一個饅頭、一支水。Y說其實不出奇,很多外傭都無法吃飽睡足。
《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最新規定,外傭的膳食津貼每月不少於920元,「好多僱主都只會俾最低嘅數。」920元,僅比小記中學時的午餐錢多一點,而外傭要用來應付三餐所需,而且會有僱主不允許外傭用家裡的廚房煮自己的飯,他們就要外出買飯,花費比自己煮更貴。「有時啲OL會錯誤估算工人嘅食量,佢一日嘅運動量可能就只有行去搭車嗰程,但姐姐又要煮飯湊細路,又要買菜做家務,個OL自己食半碗飯,以為個工人都係食半碗就夠。」
在睡眠方面,Y舉出一個頗為普遍的情況,「僱主夜晚收工,一點幾返到嚟,叫姐姐煮個麵,姐姐洗埋碗差唔多兩三點,小朋友朝早要返學,姐姐六點幾就起身煮早餐、帶小朋友去學校。瞓得四個鐘都唔係罕見。」
5. 工作超負荷 中介拒協調
外傭工作量並無沒有標準,去介定一個人可以承受多大的負擔,「嗰啲嘢應該由幾多個人先可以完成,應該要俾幾長時間去做,無一個標準去講清楚。比如話照顧兩個老人家,一個工人又點會做得掂。」
僱主毋須親身做家務,對於家務工作的內容不了解,常常會提出過份的要求,「通常會投訴個姐姐掃地唔乾淨,因為地下有頭髮。我地會同僱主講,叫佢親自示範俾姐姐睇,佢做過先知無乜可能做到。」
印傭多數在農村長大,生活環境、衛生要求與在城市長大的香港人不同。在印尼中介所開辦的訓練學校裡,三個月中只有第一個月會教家務處理,其餘兩個月是住在學校裡等候聘用。「啲姐姐都差唔多係十幾歲,即係初中讀完升高中咁大個,真係要教。但嗰啲中介費係純粹屈錢,只會教啲最基本嘅嘢,例如用洗衣機、電飯煲,負責教嘅係以前喺香港或新加坡工作的僱傭。老實講啊,廿年前嘅科技、啲人嘅要求都唔同,啲嘢唔會好update,嚟到香港點都要再教。」
但是,當外傭因工作量或工作要求超出負荷,向中介公司投訴時,並不是很多中介願意協助雙方溝通,「中介收咁多錢,應該提供『售後服務』。中間有個人協調下,僱傭雙方都順氣好多。調解又有錢收,你只係收錢搭程車去傾下偈,點解唔做啫。」
6. 請外傭要萬五入息 標準過時
家中有外傭,曾一度是身份地位的象徵,但現在幾乎家家都請得到外傭。
根據入境處條例,聘請外傭其中一項資格,是僱主的家庭入息必須不少於每月港幣15,000元,Y說,這個標準是二十年前訂下的,當時菲律賓工會較活躍,有足夠議價能力,要求家庭有充裕的經濟能力才可聘請外傭,提供合理的生活條件。萬多元的家庭月入,在二十年前可算是中產,但二十多年以後的今天, 連基層家庭也符合資格。
當然不是說基層家庭就沒有資格聘請外傭,他們當中也有小朋友老人家需要照顧。但可以想像的是,在收入較低的家庭裡,外傭的食、住條件也會相對較差,對基層家庭而言也是很大的支出負擔。
Y 嘆氣:「真正要改善嘅,係香港嘅托兒同養老政策。其實係香港人自己搞到自己咁。太多人政治冷感,對啲咁有問題嘅政策坐視不理,明明個責任喺政府身上,政府應該要有完善嘅措施照顧小朋友同老人家。香港人唔爭取應有福利,寧可節衣縮食請個外傭返嚟,辛苦自己又辛苦個姐姐,真係好傻。」
中介袖手旁觀 終不可收拾
「喺Erwiana呢件事入面,其實中介有好多嘢可以幫手,避免悲劇發生。」
相比起菲傭,印傭更弱勢之處在於他們不懂英文,不懂法律,「中介可以教姐姐點樣紀錄僱主虐待佢,例如錄音、記低件事喺咩時間發生,喺適當時候,就有證據去勞工處告個僱主。」
在收取中介費的期間,中介亦可致電僱主家,詢問外傭與僱主的近況,協調雙方的相處,縱使沒有事發生,也可讓外傭知道有人在關心他,有事發生時可以找誰求助。
中介在第一個月就收到Erwiana的投訴,Y指出:「有報導話,要扣晒嗰半年中介費,(中介)先至幫佢(Erwiana)。其實個姐姐返歸嘅時候,已經做咗八個月啦,咁即係佢還晒錢已經有兩個月。但係呢兩個月,俾晒錢,中介都無任何協助。」中介本來可立即救出Erwiana,卻明知外傭有生命危險也不幫手,分分鐘成為幫兇。
註:國際特赦組織報告
中文版:政府失職,漠視中介剝削;印尼外傭,頓成販賣人口 http://issuu.com/aihk/docs/exploited_for_profit__failed_by_gov_e2d2b48d8d8061
英文版:exploited for profit, failed by governmenthttps://www.amnesty.org/en/library/info/ASA17/029/2013/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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