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言起行】典當人民權益的秘密賣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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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全稱《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縮寫TPPA),是一項涵蓋範圍非常廣泛的自由貿易協定,目前參與談判的國家有12個,那就是美國、日本、澳洲、加拿大、紐西蘭、智利、秘魯、墨西哥、新加坡、汶萊、越南及馬來西亞。台灣和南韓也有意參與在這項協議中。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最初由智利、紐西蘭、新加坡和汶萊四國發起,美國於2008年開始加入該協議的談判過程後,就力圖將《跨太平洋夥伴協議》鑄造為維護跨國財團利益的法定檔。擁抱全球資本主義經濟惟恐落人後的馬來西亞,也於2010年開始正式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的談判。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是一項「自由貿易」協定,以「促進自由化進程,達成自由開放貿易之目的」名堂,保護企業財團剝削普羅人民及破壞生態環境的「自由」,確保惟利是圖的企業財團繼續財源滾滾,拯救千瘡百孔的全球資本主義經濟。該協定鼓吹的「自由貿易」,實際上是不公平的貿易,只有資本財團享有剝削普羅人民的自由,普羅人民沒有享有基本權益的自由。
秘密外交下喪權辱國的協議
儘管《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的談判自2005年就開始進行,但是時至今日,該協定的內容仍然保密。參與談判國家的人民、民間團體和民選議員都無法查閱協議的草案,不管是美國還是馬來西亞,普羅人民都被「一視同仁」地蒙在鼓裡;但是約600名企業財團的「貿易顧問」卻可以翻閱該協定內容,並主導著協定的內容。幸有人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的內容洩露,並由《維基解密》公告天下,才讓人民發掘原來這項協議牽連甚廣,並將對普羅人民的生活帶來巨大的衝擊。
雖說《跨太平洋夥伴協定》是項自由貿易協定,但是該協定所涵蓋的並不只是純粹貿易而已。《跨太平洋夥伴協定》中的29章中,關於傳統貿易課題的只有5章,其餘的大都是涉及到普羅人民日常生活上的非關貿易事務,如糧食安全、互聯網自由、藥物價格、金融規管等。簽署《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的國家,必須調整國內的法律與政策,以符合協議中的所有條款。對於經濟優勢較弱的國家來說,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就等於在秘密協定的情況下簽署不平等條約,將國家主權和人民利益典當給跨國財團牟利,或者說白點,就是喪權辱國。
從2010年3月到2013年8月,總共舉行了19輪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秘密談判。
美國快軌程序
奧巴馬政府為了維護美國財團的利益,正力圖盡快促成協定的簽訂。奧巴馬目前在美國國內奮力推動更新快軌程序(fast track negotiating authority),也就是讓國會授權總統讓自由貿易協定快速通過生效的手段,國會只有權表決通過或拒絕接納在快軌程序下的國際貿易協定,無權對協定進行修改或進行亢長辯論。
快軌程序將原本由國會行使的監督權力,轉交到行政部門手中。在快軌程序下,美國行政部門享有的權利,包括遴選交易夥伴、在國會表決前制定貿易協定條款及簽署協定、修改所有法律以符合貿易協定的條款、繞過國會審查及修改直接將跟貿易協定相關的法案提呈上國會表決、規定在60至90天內就必須在國會上通過相關法案、制止國會修改協定內容,限制國會辯論等。
財團盈利淩駕于人民權益之上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下的投資者與國家爭端解決機制(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ISDS),讓企業財團享有向國家政府索討虧損賠償的「權利」。譬如說,若政府的環境政策導致企業財團的盈利下跌,該企業財團可以在這個機制下起訴政府,向政府索取巨額賠償,或迫使政府放寬原本旨在保護環境的政策。如此的機制,將導致政府不斷降低對環境和工人的保護,否則就要賠償資本家的「損失」。
對馬來西亞人民的三大威脅
美國曾於2006年至2008年間跟馬來西亞談判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那也是在秘密談判下進行的勾當。當時馬來西亞民間團體已經極力反對《美國—馬來西亞自由貿易協定》。當時布殊領導的美國政府也試圖利用快軌程式去推動該自由貿易協定的進程。不過,後來《美國—馬來西亞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最終觸礁。美國並沒有放棄跟馬來西亞打造更緊密的「自由貿易」關係,馬來西亞政府也很惟恐落人後而繼續沉迷在自由貿易協定中,結果馬來西亞也順理成章踩進《跨太平洋夥伴協議》的地雷陣中。《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的內容,跟之前《美國—馬來西亞自由貿易協定》的內容非常接近,也就是除了傳統貿易事項,還納入了很多跟貿易無關的事項,目的旨在加強企業財團對經濟的支配,確保跨國企業可以自由進入馬來西亞的市場並享有至高無上的主宰權力。
一、 藥物更加昂貴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建議將目前藥物的專利權從原本的二十年延長至二十五年。製藥公司將可以壟斷其所生產的藥物多五年,甚至可以在「發現」相關藥物有其他「新用途」下延長專利權。這意味著藥物的價格將持續高漲,因為價格便宜的防製藥是妨礙擁有要去專利權製藥廠繼續牟取暴利的「壁壘」。
二、 摧毀本地農業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建議廢除所有農產品的入口稅,這表示外國農產品將不受控制湧入本地市場。我國目前有各種各樣的稅務調節著市場,確保著本地農民維持著市場佔有率並可持續耕種。雖說如此,我國政府過去三十年來在朝向「先進國」邁進的「宏願」下,一直都沒有完善保護本地農業的政策,已經造成我國很多糧食需要靠入口。美國和日本採用高科技和發出巨額的補貼給予自己的農民,因此它們的農產品在沒有徵收入口稅的情況下,會以更便宜的價錢在大馬出售,到時我國農民將因無法與美國農產品競爭而面臨生計不保的危機,最後摧毀本地農業,也典當了糧食的自供自足。
三、 工人失業
當入口貨不再徵收入口稅,大馬工廠的工人將面臨失業,因為本地廠家無法與外國公司競爭而停產。美國與其他簽署《跨太平洋協定》的國家之產品將湧入我國市場,因為沒有入口稅,將更加便宜。消費者比較喜歡買價格較便宜的外國產品。本地產品銷售不好。中小型工廠生意受損,工人也因此丟失工作機會。 對於外國投資者,《跨太平洋協議》既不約束氾濫成災的廉價外勞,也不保護本地員工。
拒絕《跨太平洋夥伴協定》 終結資本霸權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是由跨國財團代理所擬定的秘密協定,目的旨在維護跨國財團的利益,加強企業財團對社會經濟的支配。
作為全球資本主義心臟的美國,不遺餘力推動類似《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的「自由貿易協定」,是要通過「貿易自由化」的新自由主義手段,去解決或舒緩因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所造成的經濟危機。美國人民、馬來西亞人民,以及其他意欲簽訂《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各國的人民,沒有義務為資本財團所造成的經濟危機買單。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是一項違反民主、典當人民權益、踐踏社會福利的新自由主義攻勢。若要終結全球資本霸權,就必須從拒絕《跨太平洋夥伴協定》開始。
(標題為編輯所改,原文標題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典當普羅人民權益的秘密賣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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