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8成中國女記者曾遭性騷擾 媒體機構缺處理機制

【惟工新聞】有線新聞台體育女記者上月於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決賽直播期間,遭兩名外籍男觀眾強吻兩邊面頰。平機會指,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兩男行徑或已涉及性騷擾行為。有線電視新聞執行董事趙應春事後更稱:「咁就算發生咗,大家咪一笑置之囉。」類似事件在媒體行業絕非孤例,而在去年席捲全球的Me Too反性騷擾運動中,不乏媒體從業員揭露在職場遇到的性騷擾。
中國記者黃雪琴發起調查,披露中國女記者在職場遭遇性騷擾的狀況,她在三月公布調查結果,發現超過八成受訪女記者都遭受過程度不一、形式不同的性騷擾,調查亦發現職場性騷擾有網絡化的現象。在遭到性騷擾的受訪者中,只有3.2%向上級報告事件,但在13個個案中,只有一間媒體機構重罰施害者,甚至有公司着當事人不要張揚,媒體機構對處理性騷擾事件的機制明顯不足,亦缺乏預防性騷擾的相關培訓。
調查方法及性騷擾定義
《中國女記者遭遇性騷擾狀況調查》(下稱調查)向在中國女記者派發網上問卷,參與調查人數達1762人,其中收回有效樣本416份。調查問卷把性騷擾定義為「不受歡迎的性舉措、性要求以及其他涉性的語言、非語言或肢體動作」,並將性騷擾分為性別騷擾(gender harassment),不受歡迎的性企圖 (unwanted sexual attention)和性強迫(sexual coercion)。
近五成人於未經同意下被「開黃腔」 6.3%受訪者被迫進行性行為
在416份有效樣本中,受訪者主要來自中國一線城市和聚集較多媒體機構的省份,68%的受訪者來自廣東省、北京市和上海市三地。逾八成半的受訪者集中在18-24歲和25-34歲兩個年齡層。調查指,超過五成受訪者已離開媒體行業,而仍在媒體工作的受訪者,有21.5%在報社工作,15.4%為網絡媒體,7.2%為電視台。
記者遭遇的性騷擾中,主要屬於「性別騷擾」和「不受歡迎的性企圖」兩類,實際形式包括:未經同意就講述和性有關的玩笑或話題,展示猥褻文字/圖片(48.2%),未經同意故意觸碰身體或隱私部位,讓人感覺到厭惡(46.3%),未經同意用色情/猥褻的目光注視(39.9%)。而在「性強迫」的類別當中,6.3%的受訪者被迫進行性行為。
一名27歲、在南方一間報社工作的女記者,講述一次被中年男性上司性騷擾的經歷。她說,自從於大學實習到畢業工作,5年來經歷多家報社,無一例外都有猥瑣中年男領導或老男人存在,指他們會借着在休閒場所,如卡啦OK唱歌或部門聚餐時,借歌曲挑釁,「今夜你孤不孤單?」、「妹妹你坐床頭,哥哥我不想走」等,然後借酒意用肢體試探,包括摸頭、挽腰、捏手,甚至熊抱。有一次,她上司在出差中,將房號發給她,她當時感到憤怒和屈辱,但指當年太年輕、膽小,沒有相關的知識,也不知道找誰求救,只能看着手機哭。
九成性騷擾者為男性 上司、陌生人比重佔最多
調查結果顯示,超過九成的職場性騷擾者為男性,其中四成為當事人的上司,陌生人佔了37.1%,三成為同事,其次為同學和採訪對象。
調查將性騷擾者的身分與性騷擾的行為作分析,發現當性騷擾者為上司和同事時,對當事人的性騷擾行為多數為「未經過同意講述和性有關的玩笑或話題和展示猥褻文字/圖片」(共149人)、「未經同意用色情/猥褻的目光注視」(共134人),以及「未經同意故意觸碰身體或隱私部位,讓人感覺到厭惡」(共129人)。
而當性騷擾者是親屬時,發生比例較高的為「未經同意故意觸碰身體或隱私部位,讓人感覺到厭惡」(10人),「未經同意對你進行猥褻性的動作或暴露性器官(露陰)」(9人)。
而當記者在採訪過程中,遇上採訪對象的性騷擾時,則多是「未經過同意講述和性有關的玩笑或話題,展示猥褻文字/圖片」(38人)。
一名26歲、在北京一間報社工作的攝影記者講述被採訪對象性騷擾的經歷。當時她為一位企業家拍照,拍了十幾分鐘後,對方喝了幾口紅酒,行為越來越不檢點,在最後說也要和她拍照,她無奈拒絕,但對方卻說不拍即是不給面子,她不情願地走過去,豈料對方立刻抓住她的腰,並大喊「快拍快拍」,拍完後,她趕緊走開,出去第一件事就是查看相片並刪除。
性騷擾不分公私場所 職場性騷擾網絡化
調查結果顯示,有43.8%個案發生在公共場所(辦公室、會議室、資料室和洗手間),有37.7%個案發生於私人場所(個人辦公室、家庭房間裏和酒店房間),兩個數字不相上下,說明性騷擾可以在任何環境中發生。
報告亦提到,隨着網絡的普及,社交軟件逐漸成為主要的社交手段,通過打電話、手機發送黃色笑話、猥褻圖片和影片進行性騷擾的也達到了31.6%,顯示職場性騷擾網絡化的現象。
一名29歲、在上海一個報業集團工作的記者,講述她於社交軟件上,收到上司性騷擾訊息的經歷。她指,報社上司經常以QQ找她聊天,每次都是以「寶貝」、「親愛的」作開頭,後來同事也給她短訊,發現應該位上司對每一個女記者都稱呼作「寶貝」和「親愛的」。她指,上司有時候會發一些男女的色情圖片給她,但她一概不會回覆。
僅3.2%當事人上報事件 不足1%人報警
報告指,遭受性騷擾後,近六成的當事人選擇了沈默、忍耐或躲避,有兩成半人會告知對方停止行為,只有3.2%的人上報事件,只有0.6%會報警。
至於當事人不將事件上報,有六成人認為報告和投訴沒有用,近五成人則害怕隱私被泄露,影響事業和個人生活,近三成人則擔心程序麻煩而沒有上報,有近一成半人甚至表示「不知道可以這麼做」。
而經歷性騷擾後,有六成受訪者表示自尊心受傷,感到挫敗和沮喪。 受到2次以上的性騷擾的176名當事人中,有44人指正常的人際關係和交往受到嚴重影響,有22人表示嚴重影響了事業(如辭職或放棄調職),29人表示有持續的精神壓抑,10人有自殘或者自殺傾向。
一位在南方雜誌社工作的女記者透露,她曾被採訪對象用力抱,而明顯感覺到對方的胸口往前壓到她的胸部。自此,後來的採訪對象只要是男性,她都要求雜誌社要派攝影記者與她一起去。她同時亦感到,難以建立與受訪者的信任,甚至對男性上司和同事有所警惕,變相對她稿件質量和工作水平有一定影響,因此,亦影響了她的薪酬和晉升機會。
13個案中只得一機構重罰性騷擾者 有公司着當事人不要張揚
遭遇性騷擾後,只有3.2%的受訪者,即13人,選擇向上級報告事件,然而,在這13個個案中,只有一間機構重罰性騷擾者,另一間則以口頭警告對方,其他的公司則當作不知道,甚至叫當事人不要張揚。
在時尚雜誌工作的一名34歲女記者指,曾被男同事拍屁股,當她質問對方時,對方稱:「你穿成那樣不就是想被讚揚,我拍你就是讚揚啊,而且,看你也不像那麽保守的人啊。」當晚她向主編投訴,主編說會叫同事下次注意,但實際上並沒有處罰他。除了被同事性騷擾,她亦曾被陌生人胸襲,當時她穿短裙正坐電梯。她其後報案,但那位男警上下掃視她,女記者反問:「難道我穿得比較性感,就該被胸襲?就該被性騷擾?」兩名警察對視一笑,其中一個說:「你知道就好,說明你也知道穿成這樣的風險。那就要承擔。」另一名警察則告訴她,沒有證據不能立案,她要求警察調取電梯的閉路電視錄影,但他們說鏡頭只是做樣,根本沒開。她其後查證發現,閉路電視的確沒有開。
媒體機構預防性騷擾培訓嚴重不足
報告指,逾七成受訪者認為工作機構有必要開展有關防治性騷擾的培訓和講座,然而,調查顯示,近八成半受訪者工作的媒體機構並沒有提供預防性騷擾相關的培訓、課程或講座,只有3%的受訪者表示工作機構有提供過相關培訓和講座。
發起調查的黃雪琴指,曾詢問了32家國內報社、雜誌社和網媒,以及13間境外駐華的媒體機構,發現沒有一間機構有明確的反職場性騷擾培訓、規定和機制。
媒體應建立職場反性騷擾預防機制 相關培訓中應注重性別平等
黃雪琴表示,應正視媒體行業中的性騷擾問題,認為媒體應積極自我監督。黃認為,媒體應該帶頭建立職場反性騷擾預防機制,同時成立處理部門;加入職場反性騷擾條文,並加入反性騷擾教育,並指培訓不能只針對女性,在提高女性預防能力的同時,亦要提升男性對性騷擾的敏感度和認知度,而相關的講座和培訓中應注重性別平等。她又建議,應增強職場環境如樓梯、電梯、安全死角等的安全性,確保這些位置的閉路電視保持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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