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自僱假打卡假口供 地盤怪招扣工傷賠償

12/12/2013 - 1:16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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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汗出無糧出慘,有血出無得賠亦慘!工業傷亡權益會(下稱工權會)向傳媒揭露建造業各種瞞報工傷手法,包括不承認工傷、私下和解、訛稱工友為自僱人士、收取高昂行政費等,逃避支付足額賠償,受害工人更被逼作假口供和協助偽造上班記錄。建造業是工傷重災區,去年達3,252宗個案,更包攬了香港近四分之一工傷致死人數。

受傷扮返工有糧出 邊有咁荀?

工權會昨日舉行發佈會,揭示建造業僱主各種剋扣工傷賠償手法,當中涉及大量造假。工友朱先生上月從高處墮下,被僱主拖延賠償,要求他做假口供將受傷原因改為「地面跌倒」。工友周先生受傷後被僱主虛報為「自僱人士」,不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至今不獲賠償。

捏造上班記錄也是常見造假伎倆。工權會發言人指出,有分判商為逃避大判罰款,拒絕呈報工傷,寧願教唆受傷工人天天回地盤打卡偽裝上班,照舊出糧。這種安排看似有利工人,實際上若日後診斷出傷勢惡化,「上班記錄」往往構成不利證據,導致工人失去應有賠償。

僱主拖14日甩難 禁工人叫白車

法例規定僱主須於意外發生後14日內呈報工傷,一旦超過期限,僱主可以向勞工處提出「懷疑工傷」,被「懷疑」的工人若要取得賠償必須對簿公堂,程序動輒一年以上,很多工人惟有放棄索償。為逃避責任,不少地盤僱主施展拖字訣,延誤呈報工傷個案,直至大限已過。地盤雜工黃女士今年初被吊運中的重物砸傷,僱主為隱瞞事故,拒絕召救護車,更恐嚇她若報警將遭解僱。

即使呈報了工傷,僱主仍然有方法剋扣賠償。大判對分判商的工業意外罰款,部份分判商會轉嫁在傷者身上徵收,變相懲罰受害人,亦以此阻嚇其他工人日後呈報工傷。

建造業一年三千傷亡 起底求心安

工權會提醒地盤工人開工前收集僱主資料,如公司名稱、地址及負責人資料,縱使僱主不認數,工人亦有足夠資料向勞工處呈報工傷。如果工作由中間人介紹,發生意外後,中間人可能會為了避免影響自己以後工作而不透露僱主資料,所以事前起底十分重要,不可完全依賴中間人。工傷發生後,工人亦應盡快通知同事,留下證人,事後亦應向勞工處確認僱主是否真有呈報工傷,並提交正確的薪金資料,以免影響補償。

建造業去年共錄得3,252宗工傷個案,44人死亡,佔全港工傷致死人數22.4%,屬高危行業。昨日下午亦發生兩宗嚴重地盤工傷事故,將軍澳一地盤的工人文先生扇灰時從23樓墮下,不幸身亡;灣仔莊士敦道另一地盤進行外牆清拆工程,工人梁先生在3樓清拆窗戶期間失足墮地,頭部受傷,四條肋骨斷裂,送往瑪嘉烈醫院,截稿時仍然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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